来源:齐鲁网
2018-08-16 18:51
发表于山东
近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布7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悉,寒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以下70名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顺利执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归定》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将该批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联合征信及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置产置业、融资信贷、行政审批、市场准入、限制生活消费等方面,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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