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型”检察院|用新思路新理念打造“五位一体”发展新模式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7-10-30 16:21

发表于山东




滨城区检察院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深入贯彻高检院和省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滨州市院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和滨城区委“聚焦争先进位、全面走在前列”的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打造“公信、素质、智慧、绿色、阳光”五位一体滨城检察发展新模式


打造公信检察
01

坚持公信树检,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基层院建设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树立公正司法理念,提升规范司法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增强干警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落实司法岗位目标责任制,让干警做有标准,行有规范。编制印发《检察工作指南》,制定实施《案件管理办法》、《案件评查办法》、《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办案流程。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司法办案提供硬保障。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起办案过程全封闭、安全防范多方位、数字信息证据调取固定现代化自侦办案区。




打造素质检察
02

坚持公信树检,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基层院建设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个坚持 

坚持学习提素质

坚持培训强素质

坚持激励促素质

坚持考评验素质

坚持文化育素质


滨城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


打造智慧检察
03

坚持科技强检,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推进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

打造信息化“多中心”架构。整合各类信息元素,打造信息网络指挥调度中心。建立电子数据监证中心、检察传媒中心、网络运维中心、视频督查中心、多媒体培训中心、汇集各种信息资源,建起集“侦查监督、涉案人员管理、统计分析、视频监控、远程指挥”为一体的侦查监督管理中心,实现对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



  加强信息化“多平台”建设。运用智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打造智能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开通微信预约查询平台、研发启用网上车辆管理平台、在派驻检察室建成惠民资金信息超市、两所一庭信息平台、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查询平台、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探索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建成启用侦查监督平台,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对接,数据共享,打造派驻公安机关“网络检察室”、“数字检察室”,实现侦查监督高效化。





构建信息化“检务云”模式。研发滨城“检务云”系统,将常用非涉密文档资料整合上传,建成滨城区检察院自己的数据库,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和下载,解决干警外出办案无法使用检察内网的问题,依托信息化实现移动办公全网络、无障碍、高效率。

打造绿色检察
04

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筹意识,用心做好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实施“绿色护航”工程,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

着眼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实施“绿色服务”工程,多形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从严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办理了薄某某等人改造POS机套取客户密码复制伪卡、盗取信用卡现金案。

实施“绿色保护”工程,广渠道保障社会和谐。

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了袁某某、范某某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64万元。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实施“阳光谈话”、未检案件“三约谈”制度,打造未成年人“绿伞”保护品牌,被高检院、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实施“绿色预防”工程,构建专业化、社会化预防格局。实施“预防上门”、“套餐式”警示教育活动,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及预防约谈告诫机制。选聘预防志愿者,设立志愿者工作站,开展联动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建起一千四百余平米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开辟新阵地。






打造阳光检察
05

遵循“积极主动、开放自我、与民互动”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的知信度和透明度。


借力新媒体平台,搭建检民沟通“空中桥梁”,实现网上掌上“键对键”互动。利用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检察工作、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主要工作成效等信息,邀请群众参与互动,接受网民意见反馈。

依托“窗口”平台,实现接待群众“心贴心”服务。利用“检察服务大厅”、“案管中心”两个窗口平台,采取开放式办公方式,心贴心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和服务。

控申接访推行“黄绿蓝”告知卡制度和“法律条文明示”制度,心系群众,服务群众,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实现接受监督“面对面”交流。实行检察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制,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推行检察宣告制度,实现释法说理“案对案”讲解。滨城区检察院致力于用公开的庭审模式让当事人看到案件处理背后的事,明白内在的理,在全省率先推行检察宣告制度。其中行政监督案件公开宣布的做法,引起社会关注,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组组织高检院、中国政法大学等专家学者前来调研,听取滨城区检察院的专题报告。

执法如山,上善若水;方正法度,圆融情理。滨城区检察院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基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踏上新的征程。





来源|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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