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资讯 | 青岛海事法院:首例互联网审判案件成功开槌 跨国取证难题得以破解(7则)

来源:山东高法

2019-11-02 11:30

发表于山东

  鲁法动态

  1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邻居因小事“闹掰” 法官调解除心结

  在农村,

  很多农户都会将自家烧火用的

  树枝堆在门口,

  不巧的是,

  村民刘某某就被邻居家堆放的树枝戳伤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小事儿,

  邻里之间互不相让,

  一气之下双方诉至法院。

  黄岛法院受理后仅用时10天,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下面,

  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标的仅千元

  多方调解不成诉至法院

  2019年9月,村民刘某某从地里收完玉米后驾驶拖拉机往自家晒谷场转运途中,被邻居李某堆放在路口烧火用的杨树枝阻碍了道路通行,刘某某躲避不及时,被杨树枝戳伤胸部。后刘某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540.04元。刘某某多次向邻居李某索要医疗费,李某均不予理会,双方产生了争执。后经村委会调解、受害方报警处理,均未得到化解,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双方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刘某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040元。

  图为法官指导当事人调解

  诉前分流调解

  调解过程遭遇瓶颈

  本案系邻里纠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黄岛法院在受案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由调解员先行开展调解工作。然而,调解工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调解员几经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效果均不理想,甚至在调解现场互相谩骂,加剧矛盾升级。负责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及时将案件情况向所在的诉裁团队报告,建议不再调解,将案件正式立案。“诉前调解是不收诉讼费的,如果正式立案,既要缴纳诉讼费,也没有这么快结案,会增强群众的诉累,还是再把他们叫来,省得再跑路。”诉裁团队法官当即决定指导调解。

  抓住突破口

  终使双方解开心结

  就这样,这起矛盾纠纷开始了第N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首先围绕该起纠纷,让双方各自陈述事实和想法,并从两家邻居相互交往中的一些小事打开话题。通过了解得知,两家原本关系十分融洽,农忙时经常互相帮助对方种地、收割庄稼,连被告李某的老伴儿都是原告刘某某撮合介绍的。后来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发生摩擦,没有进一步沟通消除,进而产生嫌隙,旧怨加新账,让刘某某彻底“爆发”了,说白了就是为了争口气。

  图为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赔偿是小事,“治气”是心结。只要抚平了双方内心的怨气,帮助他们恢复原先的和睦关系,矛盾自然就可以化解。法官从古时的六尺巷佳话说起,从农村乡里乡亲的友好相处说起,从自身在农村的成长经历说起,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意图用朴实的语言打动他们,让他们想起之前和睦相处的美好,让双方各自反思多年来邻里相处中做的不到位的事情。一番聊天式的调解,敌对的两家人终于放下了心理包袱,解开了多年的心结,愿意消除误会和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图为安丰琦法官速裁团队合影

  法官

  真心话

  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脸上露出的灿烂笑容,指导本案调解的诉裁团队法官安丰琦说:“这个案件调解用了一下午时间,速裁团队法官每个月都要办70-80件案子,虽然一下午时间我能开好几个庭、写好几个判决,但是法院不能为了判案子而判案子,调解结案的对当事人最有利,特别是诉前调解程序,当事人不用花一分钱就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看到他们调解成功了,我比结好几个案子都开心。”

  链接:邻居因小事“闹掰”法官调解除心结

  2漫漫讨薪路的终结——莱西法院成功化解1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浓浓的乡音难掩喜悦之情,10月29日,在莱西法院河头店法庭进行的案件回访中,河头店镇东野渚泊村的张奶奶眉开眼笑,“我挂挂这事好几年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解决了。”

  事情要从四年前说起。

  2015年,李某、朱某、王某在莱西市河头店镇东野渚泊村设立农产品加工点,雇佣张某、宫某等17名同村村民从事大葱剥皮工作。后李某、朱某、王某因经营不善欠付劳务工资,张某、宫某等多次讨要无果,双方矛盾十分尖锐。

  2017年农产品加工点关闭,李某、朱某、王某音讯全无,17名村民仅知道三人是莱阳人。为追回血汗钱,村民们几次凑钱作为交通费,让其中一名老人到莱阳寻找李某、王某、朱某的下落,但均无功而返。四年的漫漫讨薪路,已经让这17名村民心灰意冷。

  当年的农产品加工点现已关闭

  2019年9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张某、宫某等17名村民拿起法律武器,将李某、朱某、王某诉至莱西法院。该系列劳务纠纷案件的17名原告大多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其中年纪最大的已经83岁,索要的劳动报酬在200元至6000元不等。案件受理后,河头店法庭的承办法官犯了难。原告提交的证据仅有记账单、通话录音等间接证据,若被告对此不予认可,仅凭这些证据,判决结果将对17名原告十分不利。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向原告代理律师签发律师调查令,同时与该村村书记一起多次到现场调查,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在几经辗转打听到三名被告的具体住址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莱阳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在送达过程中情理法并用,努力做被告思想工作。

  9月17日,17名原告委托的法律援助律师及被告来到河头店法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争取求同存异、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当庭向年龄较大的原告支付了欠款,同时负担了案件诉讼费及原告索要劳动报酬支出的交通费。

  链接:漫漫讨薪路的终结——莱西法院成功化解1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案件速递

  1青岛海事法院:首例互联网审判案件成功开槌  跨国取证难题得以破解

  10月29日,青岛海事法院成功通过互联网审理一起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被告诉讼参与人在上海参加庭审并在庭审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当庭展示了远在以色列的涉案货物现状,有效破解了影响该案审理周期的域外取证难、公证认证耗时长等难题。该案于2019年7月9日通过网上立案,原告沂水县某木业有限公司诉称,2018年11月,其委托被告上海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以色列出口一批木材,被告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后一直未提供正本提单。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因被告违法向以色列买方交付货物导致原告无法收回货款,遂将被告诉至青岛海事法院,要求其赔偿110余万元损失。但被告辩称,货物因产生高昂目的港费用已被其留置,并未交付给买方,且原告已收到了货款。

  “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已收到货款、被告是否已向收货人交付货物这两个问题上,而证明涉案货物在以色列的存放现状是案件的关键。通常这类境外证据需要被告到以色列调取有关证据并进行公证认证,花费时间一般在两三个月甚至更长,调查取证的费用也很高。”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审判监督庭庭长王爱玲介绍说。“鉴于近日我院已建设了互联网法庭,为提高审理效率、方便快捷地解决本案纠纷,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我们决定通过互联网审理该案,由被告当庭通过远程视频现场展示涉案货物在以色列的存放状况。考虑到以色列与国内存在6个小时的时差,庭审安排在下午3点进行。”

  下午3时,青岛海事法院互联网法庭内,案件合议庭准时宣布开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诉讼参与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庭审。因这次网上庭审是第三次开庭,合议庭在前两次开庭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法庭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补充提交的证据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音像同步传输,高清大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各方的视频画面,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持续了近2个小时。庭审中,被告在上海与远在以色列的工作人员连线,通过互联网远程向法庭清晰展示涉案货物现状,合议庭和双方当事人就相关问题直接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货物是否已完成交付、货款是否已经收回等关键事实得到确认,为案件公正高效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承办法官表示,通过互联网审判,有效破解了这起案件需要横跨亚洲东西部到以色列调取证据等难题,同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尤其减轻了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奔波上海与青岛之间的诉累;庭审中对本案进行了网上调解,庭后还将继续调解,调解不成将尽快择期宣判。该案是青岛海事法院推进互联网技术与海事审判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互通的便捷优势,提升审判质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尝试。互联网审判让地域和时间不再成为参与诉讼的限制。下一步,青岛海事法院将加大网上审判、网上调解等工作力度,结合海事审判实际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和办案模式,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链接:青岛海事法院首例互联网审判案件成功开槌 跨国取证难题得以破解

  2青岛即墨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付世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0月31日上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付世凯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付世凯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19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夏,被告人付世凯刑满释放后,纠集付传鑫、韩晓彬等人非法成立投资公司从事违法放贷、暴力讨债,并陆续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及关联公司,不断壮大团伙势力,逐步发展坐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付世凯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犯罪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朋友圈发布信息、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张贴广告等方式对外宣传,以无抵押、手续便捷、迅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行业规矩”为由诱使或逼迫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双份借款合同、金额虚高借款合同、虚假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采用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手段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通过让被害人持现金拍照的方式制造虚假给付事实,并借助诉讼或采用砸门窗玻璃、砍街门、非法拘禁等暴力、威胁手段,及向外墙喷涂油漆字、持扩音器广播、摆放花圈等滋扰、纠缠手段,软硬兼施“索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侵占被害人大量财产,组织经济资本迅速积累,经查实的涉案金额二百余万元。该犯罪组织及成员大肆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强制猥亵等违法犯罪86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达100余人,在即墨区田横镇及周边乡镇、街道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付世凯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5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付世凯系组织者、领导者;杨文亮、付传鑫、韩晓彬系骨干成员,并与韩昌坤、张城飞、隋承宁为积极参加者;韩吉琳、房真旭、华栋、王真、密欣、徐景飞、胡瑞鑫、李晓东为一般参加者。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链接:即墨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付世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竞价100轮,设备拍卖溢价率高达115%  淄博高新区法院利用网络拍卖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评估净值6262731.66元

  以13462731.66元的高价被成功竞出

  溢价率达到115%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卖154台发电设备,经过此次拍卖,不但顺利执结该院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拍卖的溢价款也让其他法院的另外3起执行案件也一并得到执结。

  案件经过

  自2015年1月起,原告朱某与被告两公司签订电煤购销合同,双方就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了约定。原告朱某依约定向被告淄博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桓台某工贸有限公司供应电煤,但两公司并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货款,截止至2015年8月30日,两公司尚欠原告电煤货款5411489.59元。2015年8月30日,原告朱某给被告淄博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电煤询证函,列明所欠朱某的电煤货款的时间及金额。被告两公司已加盖公章确认。原告朱某于2016年2月25日向淄博高新区法院起诉。

  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有效,被告欠原告电煤货款5144489.59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此,淄博高新区法院判决二被告公司支付电煤货款5144489.59元;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判决生效后,被告以没有钱为借口未履行相关义务,原告朱某无奈下于2017年10月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查找线索

  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3月19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发起银行、不动产、互联网银行、证券、车辆网络财产查控,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有效银行存款、股票、车辆、房产及土地,同时,经过实地摸排了解到,被执行人已被多家法院立案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不得已进入“终本”程序。

  但是,承办干警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努力,多次冒着炎炎烈日前往公司厂区实地调查,经过多次的细心释法、耐心劝导,最终桓台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干警的真诚所动,积极履行债务,主动提供公司内还有一宗发电设备没有被查封的财产线索。

  网络拍卖

  根据这一线索,干警迅速出击,将设备进行查封。

  2019年6月20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设备进行了评估,154台发电设备评估净值6262731.66元。

  经过相关准备后,2019年9月9日,高新区法院依法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桓台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宗。拍卖活动持续3个多小时,共10人参与竞拍,历经100多轮后,最终以13462731.66元竞得该标的。

  依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桓台某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154台机器设备交付给中标人,这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也随之落下帷幕。   这起案件是巧用网络司法拍卖这一 “利器”助力执行攻坚的“缩影”2017年以来高新区法院网络拍卖283宗成交额8103.07万元,成交率62.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05.15万元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提高了案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链接:竞价100轮 设备拍卖溢价率高达115% 淄博高新区法院利用网络拍卖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4济南章丘区法院:微信群里骂人  侵权,担责!

  “坑骗老乡、欠钱不还、垃圾人……”为泄私愤、逞一时口舌之快,章丘一对父子在微信群里随意辱骂他人。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原告马某夫妇与被告周某、周某之子都是被安置到章丘的三峡移民。俗语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老乡们自发建立起微信群互通有无,群里的马某与周某两家更是一起干工程,互帮互助,关系一向交好。但2018年,在一起工程结算中,周某认为马某故意拖欠工资、结算账目不清,与马某发生纠纷。心生不满的周某便和儿子在老乡微信群里多次发布明显带有贬损马某夫妇名誉的言论。气愤难耐的马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周某父子道歉认错。  法院认为,自然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的名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父子与马某夫妇系老乡,本应和睦团结、互帮互助,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协商处理债务纠纷,但周某父子在微信群中对马某夫妇使用侮辱、诽谤性的文字进行评论,已超过合理评论范围,具有违法性,构成对马某夫妇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周某父子在微信群中向马某夫妇赔礼道歉。  判决后,周某父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在微信群中向马某夫妇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网络社交平台虽是虚拟空间,但不是法外之地,参与者在发表言论时仍需恪守礼仪道德规范,不能口无遮拦,更不能图一时之快而口出恶言。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一旦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依据侵权后果要求赔偿损失。

  5巨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三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10月30日上午9:30,巨野法院采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盗窃案、任某某故意伤害案、付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三个案件。

  审理中,针对该三起案件均系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实际,独任审判员程相锋采用刑事速裁程序,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将审理重点放在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和量刑建议,征求被告人、公诉人意见,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上,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环环紧扣、严谨有序,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保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等不等的刑期,均表示服判。

  链接:巨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三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来源:山东高法

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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