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7日讯 (山东台综合广播 郝德铭)《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规定》第三十七条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年多的时间过去,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却引发了一定的争议。
在济南市市中区伟东新都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停放着一些电动自行车。与过去相比,充电“飞线”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有了充电桩之后,就不用再拎着电池上楼充电,也不担心电池在家充电会发生爆炸,既安全又方便。

但是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共享充电桩虽然方便,但是费用却不低。他告诉记者,自己的电动车使用共享充电桩充电需要7-8个小时,费用大概在2块钱左右。而且一般都会先充值费用,方便后续的使用,但是余额用完后便会停止充电。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保有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多为48V20AH的容量,充满一次电大概耗费一度电。记者随后走访了几个装有共享充电桩的小区,发现收费标准却截然不同。在济南三箭瑞福苑小区,这里安装的是铁塔能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扫码进入页面后只有选择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两个选项;伟东新都三区使用的富邦能源电动自行车充电站页面端口只有使用情况和充电套餐选择;济南东部新建成的文旅城鹊华居小区,这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车棚收费标准统一为1元,但是时长和功率有所区别,功率越高,充电时长越短。这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让很多消费者摸不着头脑,无法选择出性价比最高的充电方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是由“电价+服务费”组成,其中“电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即执行“工商业电价”,根据不同用电时段,最高电价标准在每千瓦时1元左右,而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企业决定。客服表示,充电桩充电费用高是因为使用的是“商电”,以“小绿人充电桩”为例,充电费是每0.1度0.13元,服务费是0.7元一次,这两个费用是相加的,充满一次电需要2元钱左右,费用是在家充电的4倍。

而富邦能源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小区建设充电桩需要征得物业的同意,使用的商业转供电,因此物业对充电桩电价有着一定的话语权。在济宁,由一佳(山东省)售电公司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因其低廉的充电价格受到了市民的好评。公司经理刘爱林告诉记者,公司为小区免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和充电桩,并将其作为流量入口,利用社区团购,快递驿站,饮水机等其他产业实现流量变现,从而反哺到电动自行车充电中。

目前我省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在四千万辆以上,充电需求非常大。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 0.555 元)。

2月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副处长史华南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中介绍,《通知》的出台可以吸引社会投资,从而加快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明确了充电设施经营单位自主定价,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确定充电价格,从而降低用户的充电负担。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充换电业务总监宋勇表示,《通知》中明确了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成本,下一步,将主动和各地市的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和宣传工作,积极与各地市区域镇街开展高电价同步降低的工作。

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本台特邀观察员袁曙光表示,《通知》在3月1号正式施行,对规范电动车充电市场秩序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从而真正做到公平、合法、诚信,让市民享受到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