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全市实现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全覆盖 每人每月80元

来源:闪电新闻

2018-03-16 10:14

发表于山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体系,根据巜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开始高密市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开始实施,全市实现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全覆盖。3月10日,奖励扶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大早,高密市密水街道毛家庄居委会里就忙碌起来,不时有三三两两的居民来到这儿,拿着相关证件咨询自己是否符合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的领取条件,得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肯定答复后,居民们的脸上笑开了花。

高密市密水街道毛家庄居委会居民张金亮说,现在有了这个政策,独生子女的老人每月每人领80元,有了这么个保障,老人不用犯愁,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高密市在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制定下发了《高密市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实施方案》,对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据了解,本年度的奖励扶助从3月10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本月31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到个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咨询办理。

高密市卫计局计生协会办公室主任杜春辉说,应该同时符合5个条件,一个是户口登记或者界定为高密市城镇居民户口,以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为单位进行上报;第二呢就是,1933年1月1号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规、政策、规定生育的;第三就是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也没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第四呢就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现存一个子女,合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五呢就是年满60周岁。

经个人申报、村级审议公示、镇级初审公示、市级审查确认后,凡符合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每月领取政府发放的“奖金”,落实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目前,高密市奖励扶助为每人每月80元,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提高自行提高。这一政策的落实,使高密市在潍坊市率先实现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全覆盖,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密市卫计局计生协会办公室主任 杜春辉说为确保全面落实好这项政策,我们采取了这么几个措施,一个就是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纳入。再一个呢,就是对市镇村三级审核人员落实审核责任,对于审核不严格,造成奖励扶助金错发的,要严格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再一个就是,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

高密台呼江林 李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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