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2 12:2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4月12日讯 近日,在滕州市北辛路与北留路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右转时将同行右转的电动车碰倒,导致一死一伤。
监控画面中显示,货车在经过320省道和北辛东路路口时,准备向北转弯,在转弯的过程中,货车的右前脚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也准备右转。没想到,右转的这辆大客车直接带倒了电动车,并将电动车卷入了车底,悲剧瞬间发生。
事后,经交警部门了解,这是外地河北的大货车,刚卸完货,准备回河北,当时对路况不是很熟悉。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继成介绍说,货车转弯的过程中,由于车体大,有死角,引发悲剧。“在转弯的过程中,它的右前角有一个电动自行车,他这时也没有发现,等听到小女孩的叫声,和拖行电动自行车的摩擦声这时才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
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十一岁孩子失去生命,给她身后的家庭带来的伤痛更是无法弥补。记者从滕州市交警大队了解到,电动车驾驶人与乘车人是祖孙关系,事发当天是要去送孩子返校上学,不曾想,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由于货车很高,电动车在右前角,电动车很矮,有一个死角,货车根本没发现电动车,导致货车的前头先把电动车碰到 ,导致小女孩当场死亡,伤者盆骨骨折。”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继成说,事故认定是大货车的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律第38条第一项规定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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