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配偶”管大用,山东打出“家属牌”助力曲线引才

来源:齐鲁网

2018-05-07 19:33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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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发布“山东省人才新政20条”,提到将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引进及培养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多途径解决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需求。

“人才新政20条”中提到的《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于今年3月发布,其中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山东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此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一同来并愿意在山东就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山东通过打出“家属牌”,关注人才配偶安置及子女教育问题,为所引人才解决了后顾之忧,为各地区精细化人才服务指明了方向。

近期,济南发布《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细则,细则明确,从市外引进并在济南落户的来济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人才,配偶未在济南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并随迁落户的,可申请配偶随迁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济南调配有关规定,且愿意到济南继续从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工作的,由市人才办牵头,市、县区两级组织和人社、编制、国资部门根据原单位性质和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等,统筹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原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根据其专长、学历专业、经历等,由市人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到企业或社会公益岗位就业。

同样,聊城在 “保姆式”、“店小二式”人才服务的基础上,近期也发布了聊城引进人才配偶安置细则台,细则规定对于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配偶,原在编制内的可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此外,莱芜也有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所引进博士人才,可以为其具有硕士学位的配偶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

威海市近期在引进10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划中,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烟台也有此类规定,其依托人才编制“蓄水池”政策,动态调剂300个事业编制用于校(院)地共建人才(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平台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端人才及配偶。

除了工作安置和编制支持外,目前,对人才配偶灵活的户口随迁已经成为“标配”政策,其中以淄博颇有代表性。近期,淄博发布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 “高层次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45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 40周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者等人员,来淄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即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不受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单位等条件限制,而且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

而青岛的“善待”配偶政策更为有心,青岛对于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配偶不随博士后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

给予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的,还有潍坊。

在潍坊人才新政20条中规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子女入托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可见,服务好“家属配偶”,有助于打出山东软环境的“温度感”,抓住“家和家人”这个核心点,就能留住人才的心。(人才山东)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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