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9月1日起上调

来源:齐鲁网

2018-08-16 10:31

发表于山东

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枣庄市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有所调整,有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和成本监审结论,枣庄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将有所调整,根据新的收费标准,有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省级实验(示范)园44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305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60元/生·月。省级十佳幼儿园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同时,其他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仍按枣价费发[2014]122号文件执行。

记者了解到,按照此前执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此前有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为省级实验(示范)园33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255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10元/生·月。新规实施后,这三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均有所上涨。

据悉,此次收费标准将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齐鲁网8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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