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还套牌 聊城一男子被罚款3500元记12分

来源:齐鲁网

2019-01-11 14:4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月11日讯 1月10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莘县大队在古城执法站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时,发现稽查布控系统预警有1辆嫌疑报废车辆,于是,民警立即布控拦截将车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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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民警执法,该车驾驶员表现的极度慌张,民警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不仅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而且还套用了他人的机动车号牌,据驾驶员称,违法套牌行为是为了躲避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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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收缴其他车辆号牌;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1500元并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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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李晓辉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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