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潍坊公布一批重要人事任免名单

来源:潍坊齐鲁网

2019-03-28 17:30

发表于山东

  日前,

  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一批新的职务任免通知,

  涉及多个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祖钊同志为潍坊市审计局局长;

  逄新军同志为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庄鹏同志为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闫宗子、胡晓坤同志为潍坊市政府副秘书长(保留原职级);

  赵传江同志为潍坊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同志挂职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2年。

  刘立新同志为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传平同志为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叶林、张耀东、赵玉国同志为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副局长;

  宋悦林、刘伟地同志为潍坊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欧永生同志为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鲁文举同志为潍坊市信访局副局长(正县级);

  吕永明、赵玉涛同志为潍坊市信访局副局长。

  齐世堂、王华龙、张云葆、韩瑞东、周德新、常怀志、许静波、刘兴成、温少波、马金城同志为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建文、陈盛同志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春艳同志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吴兵同志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县级);

  谢振溪同志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梁玉华、李相群同志为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县级);

  高增光、邱兆水、高东洋、孙建洪同志为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苗庆安同志为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许文远、潘心江同志为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则永同志为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县级);

  魏在江、刘忠恩同志为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宗泉同志为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春国同志为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成喜同志为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县级);

  王敬芳、孙晓东同志为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爱君、袁岗、殷玉萍同志为潍坊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洪宝、王作献同志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县级);

  许建成、庞胜明、周锡胜同志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瑞卿同志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学志同志为潍坊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曰林同志为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寇建辉、任翠爱、李迎春、王鸿勇同志为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蔡威同志为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聘任:

  王冰同志为潍坊市人民医院院长,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

  孙丽福同志为潍坊市人民医院副理事长,聘期五年。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闫宗子同志的潍坊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王富同志的潍坊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桂臻同志的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宝庆同志的潍坊市智慧潍坊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胜勇同志的潍坊市工业转型升级办公室(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亓传敬同志的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郭友亮、刘子全同志的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允锋同志的潍坊市教育局督学职务;

  李广敬同志的潍坊市高等教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新杰、夏光、周国升同志的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韩华南、辛雅丽同志的潍坊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马进礼同志的潍坊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钮效正同志的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钟光文同志的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元昆、赵清松同志的潍坊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桂莉同志的潍坊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树龙同志的潍坊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东同志的潍坊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冯传森同志的潍坊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才同志的山东(潍坊)海洋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君堂同志的潍坊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高新华同志的潍坊市公路路桥工程建设开发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

  王秋生同志的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孙玉江同志的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潘宝安、逄力男同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李恒慧同志的潍坊市中医院执行理事职务,保留原待遇;

  李国楼、徐怀安同志的潍坊市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王秋生同志的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副理事长职务;

  修霞同志的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执行理事职务,保留原待遇;

  高孝斗同志的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孙大永同志的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执行理事职务,保留原待遇;

  洪金光、张传波、毕崇波同志的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副主任(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鞠俊海同志的潍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牟令岱、刘晶同志的潍坊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吴继东同志的潍坊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市创新教育研究院)主任(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李陆同志的潍坊市电化教育馆馆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罗相贤同志的潍坊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许文远同志的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孙亮东同志的潍坊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培芳同志的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总会计师职务;

  李玉忠同志的潍坊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杜方安同志的潍坊市血液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谭军同志的潍坊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理事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葛爱民同志的潍坊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孟祥仁同志的潍坊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侯玉芬同志的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宫智同志的潍坊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来源: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来源:潍坊齐鲁网

掌上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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