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财政
2019-04-16 16:56
发表于山东
为维护渔民权益、增进渔民福祉,山东省级财政出台了渔民减船转产梯度递减补贴政策,对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动态管理系统的渔船减船转产的,按照每千瓦3000-1000元的年度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优先支持压减对渔业资源破坏较大的渔船,推动优化捕捞作业结构。2016年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筹集资金2.27亿元,有效疏导近海过剩产能,遏制渔业资源衰退趋势,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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