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聚焦“四大检察”访谈视频】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9-06-02 16:09

发表于山东

  

  6月1日,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窦川坦做客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向网友介绍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职能。

  访谈时间:6月1日

  访谈地点:大众网演播室

  访谈嘉宾: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窦川坦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大众网·海报新闻《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窦川坦,欢迎您们的到来!

  宋燕敏、窦川坦: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今年山东省检察院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中,增设了第七检察部。对部分网友而言,行政检察可能有些“陌生而神秘”,首先,请两位嘉宾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七检察部的基本情况和职能。

  宋燕敏:我先给各位网友简单介绍一下。第七检察部是一个新设立的业务部门,专司行政检察职能。行政检察职责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包括对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监督、对行政审判人员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以及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行政检察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第七检察部的具体职能可以概括为:

  一是负责办理当事人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和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

  二是负责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其行政审判人员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三是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四是办理法律规定由省检察院管辖的其他行政申诉案件。

  主持人:那么作为一个新设立的业务部门,成立以来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宋燕敏:在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陈勇检察长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贯彻落实这一部署要求,我们近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明确工作总体思路。我们向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加强请示报告,召集部分市县区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同志深入座谈会商,形成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今年行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措施。

  二是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结合本部门职能、案件管辖和人员结构情况,成立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办案团队,以及综合指导团队,将全体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组团作战”,分别负责案件办理和业务指导、案件管理等工作。总的考虑是,突出以办案为中心,突出专业化办案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智慧力量。

  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新设立的业务部门,我们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部门政治建设,落实完善党建各项制度。研究制定《第七检察部工作规则》《检察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通报报告实施办法》等,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规范;研究制定《办理行政检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若干意见》《规范办案行为公正司法的若干规定》等,确保严格规范办案,提升监督案件质量。

  四是着力提升履职素能。针对新任务、新部门、新人员“三新”特点,我们组织开展行政检察法律法规学习,建立行政检察论坛,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剖析等活动,受邀参加省法院行政法官专题研讨培训,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实践学,学以致用,苦练内功,努力提升综合素能和办案能力。

  五是加强业务研判分析。我们组织对三年来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今年一季度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研判分析,重点比对案件受理与办理数据、不同层级院办案结构、不同地区办案数据等,研究分析一季度案件特点和行政检察工作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省院今年以来受理不服终审判决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余件,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目前我们已逐案调度办理进度,集中力量审查办理这些案件。

  主持人:下面请您具体谈谈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履行好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宋燕敏:作为成立后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围绕最高检、省院党组部署要求,从五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先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统筹发展等理念,自觉把行政检察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现代化强省建设中谋划推进,积极构建三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协作配合、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监督格局,与法院、行政执法等单位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抓好典型性、引领性行政案件的监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职能宣传,提升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群众行政申诉的便利性。依法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办理涉及土地征收、违建拆除类案件,涉及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涉民营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案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怠于执行、违法执行等行为。

  三是坚持精准监督智慧监督,提高监督质效。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和程序,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注重发挥各类研究咨询机制的作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专业性强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邀请法学专家、专家型法官、律师以及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咨询和研判,探索行业专业人员辅助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完善行政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对行政检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完善重大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研究答复制度,充分发挥上级院的领导和指导协调作用,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健全落实与法院、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是坚持突出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加强行政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对标先进,自强担当;加强组织建设,利用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努力让有专业背景知识的人才调整充实到行政检察岗位;加强业务建设,增强培训的实战实用实效性,大力开展案例培训,用好“检答网”平台,着力提升行政检察人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办案风险防控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网友提问互动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问,第七检察部作为省检察院新增设的业务机构,增设这一部门有哪些考虑和意义?

  窦川坦:这个问题我来解答一下。这次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和重塑性改革,优化了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改革中,省检察院党组着眼于积极回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着眼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着眼于适应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格局的新要求,按照最高检推进省以下内设机构改革的意见,作出了新增行政检察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从我省情况看,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与之前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省检察院办理行政申诉案件和对下级院行政检察业务指导的任务相当繁重。内设机构改革前,省检察院由一个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人力精力投入等都很不够,行政检察被视为“短板中的短板”。新增设行政检察部门,有助于补齐短板,完善“四大检察”发展格局,提升行政检察专业化水平,提升检察监督整体效能。

  主持人:还有网友想问,在行政检察职能中,有一项职能叫行政执行监督,包括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希望能给予进一步的介绍和解析。

  窦川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践业务开展情况,行政执行监督基本分两大块,一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的监督,如对法院违反法律规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变更或者追加执行主体错误、违反规定采取执行措施,以及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不依法作出执行裁定等情形,实施法律监督。二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亦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相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依法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强制执行。如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不依法立案审查、违法执行等,检察机关有权实施法律监督。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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