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烟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山东金融

2019-06-12 17:15

发表于山东

  近日,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确保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预防为主,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切实掌握风险底数,建立金融风险工作台账。强化金融风险动态监测,积极对接全省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大数据平台和担保圈监测系统,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调度研判,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制定风险防控方案。

  二是快速反应,稳妥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按照重点风险企业、一般风险企业、潜在风险企业划分的不同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分类施策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加强对上市挂牌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测分析,防范化解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资本与偿付能力管理,切实防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按照“切大为小、断长为短、变劣为优、化繁为简”的总体原则,稳步推进破圈断链。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完善地方政府市场化、规范化融资机制。

  三是科学处置,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和惩处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整顿地方金融秩序。建立非法集资高风险企业名单和检查台账,积极推动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网贷机构风险整治政策,防止风险扩张或蔓延。持续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全市逃废金融债务综合防控惩戒机制,提高市场主体违约成本。强化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市县两级法院要积极参与地方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为金融风险化解提供司法支持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金融案件司法调解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法庭或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提高涉案金融资产处置效率。

  四是依法依规,强化工作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全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市防范企业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完善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机制。《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督导,及时发现、提示和处置风险。金融机构要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均衡把握商业原则与社会责任,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各环节工作。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将全市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县域不良贷款动态考核机制,激励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风险化解责任,确保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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