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水利
2019-10-25 18:01
发表于山东
近日,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出具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或危害防洪安全报告办法(试行)》,并公开向社会发布。
《办法》包括19条正文和9个附件,详细规定了出具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或危害防洪安全报告程序和有关文本清单、参考格式等。
《办法》为落实有关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出具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或危害防洪安全报告工作,有效衔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依法惩处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省河湖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扭转非法采砂行为违法成本低、多发频发的局面提供了法治保障。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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