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2020-02-10 17:15
发表于山东
近期电子税务局优化了更正申报功能,增加了往期申报表及税款减少情况的更正操作,并拓展了更正的申报表类型,具体说明如下:
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
适用范围:更正往期和当期申报表功能,更正后可以形成补税或多缴。如更正涉及各期累计数处理,在更正往期申报表后,请对各期申报表逐期进行更正,以免对其他业务办理产生影响。
目前已开通的税费种申报网上更正类型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年度)、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契税、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烟叶税、资源税、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通用申报类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如当期未申报时,允许更正前一所属期报表;如当期已申报则仅允许更正当期申报表。
具体操作:
第一步:查询已申报信息
点击“更正申报”模块下“申报表更正”,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可不选)、“所属期起”、“所属期止”,查询已申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更正的记录,点击更正申请,如更正涉及各期累计数处理,系统提示:“注意:为保证申报数据准确性,在更正往期申报表 ,请对各期申报表逐期进行更正,以免对其他业务办理产生影响!”
第二步:选择申报扣款状态、填写更正情况说明
点击“更正申请”界面---选择扣款状态----选择更正情况说明----点击“保存”。
目前系统支持“本期已申报未扣款”、“已申报已扣款,税款无变化”、“已申报已扣款,增加税款”、“已申报已扣款,减少税款”、“更改上期数据,当期未申报”、“更改上期数据,当期已申报”类型的报表更正。
第三步:填写需更正的申报表
填写“更正情况说明”,点击“保存”后进入报表更正界面,如下图所示:
按照填表顺序分别操作所需更正的申报表。
报表中有累计数等数据需要更新的,请点击报表下方的“删除”按钮,删除后重新填写。
第四步:校验及提交
点击“校验”系统自动进行表间校验,“校验”通过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确认更正结果
随后可通过“申报更正情况查询”看是否更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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