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闫旭
2017-12-23 17:32
发表于山东
资料图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23日向海南省进行督查情况反馈。
督察组认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针对长期以来海岸带无序开发带来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刻反思,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督察组共交办的1792件群众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718家,立案处罚529家,罚款3868万元,立案侦查19起,拘留49人;约392人,问责291人。但同时与国家要求,与生态省、国际旅游岛定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环保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全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盲目自满,认为自然环境好就是工作做得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缺乏清醒认识。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常常流于形式,缺乏严肃性、科学性。比如,2014年万宁市没有完成大气改善目标而被省生态环保厅约谈,但在省政府组织的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中却被评为优秀,“一边约谈、一边表彰”。又如,2015年琼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合格,全省排名倒数第一,但在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中却为顺数第一。这种自相矛盾的考核结果,导致考核导向作用严重虚化。二是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沿海市县向海要地、向岸要房等情况严重,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海花岛填海项目,项目施工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受损。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直至督察进驻时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房地产和养殖等违法违规项目侵占海岸带,占用大量优质岸线资源。全省海水养殖长期无序发展,大量滩涂养殖位于潟湖、河口等污染物不易扩散的区域,甚至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三是部分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力。例如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32公顷陆域面积长期未纳入实际管护,人类活动频繁的鹿回头片区大洲岛海域和小东海海域活体珊瑚盖度分别从2013年的42%和18%下降到2016年的20%和5%。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海南省大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度滞后。一些市县生活垃圾大量堆存,臭气弥漫,渗滤液直排,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海南省要坚守生态红线,遏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对海域岸线的生态破坏。加强海洋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强调,海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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