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0 16:5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0日讯 6月1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前16日开庭审理的(2019)琼01刑初137号案件王绍章等多人涉黑案,庭审现场将两名辩护律师驱逐出庭审现场一事致歉。
海口中院公告原文(部分)
公告称,“6月16日,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鉴于该案被告人多,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诉机关建议集中举证质证,辩方律师主张一起事实一证一质。考虑到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部分律师反对”,遂将两名反对的辩护律师驱逐出庭审现场。
公告中认为主审法官“工作作风粗糙、缺乏耐心沟通,对律师不尊重”,并向涉事律师致歉。同时,在17日举行的庭审中决定采用辩护律师提议的“一事一证一质”。
回顾:涉黑案庭审主审法官驱逐两辩护律师
6月1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19)琼01刑初137号案件王绍章等多人涉黑案继续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共有20名被告人,检察院起诉指控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和窝藏罪等6个罪名。
庭审直播视频↑
在案件审理到举证质证环节时,公诉机关出于疫情防控考虑,当庭向主审法官建议集中举证质证。而辩护律师则认为,该案涉案被告数量众多,涉及数十份证据,法院要求的质证方式无法保障被告人的权益、违反规定。主审法官当庭要求不接受法庭质证方式的辩护律师一律驱逐出庭审现场。
闪电新闻记者 吴汉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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