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2 19:0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2日讯 记者从任城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由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微山县渔业综合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原副队长陈修国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修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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