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7日讯 7月6日上午10点多,济南张庄派出所社区民警冯国禄、辅警赵修岩,在辖区例行走访检查。当走到张庄路某大院内时,发现一辆私自改装成加油车的厢式货车,民警立即控制住嫌疑人及车辆。然后通知所里,支援民警王金宝、孙京华、辅警徐建强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及一辆厢式货车、一台加油机带回派出所。

经审查,嫌疑人吴某(男,27岁,江苏丰县人)供认,他从6月初开始,在张庄路某大院利用改装车辆储存汽油,没有危化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等,非法给其它车辆加油。

嫌疑人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给予吴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销毁违法储存的汽油。
民警提示: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在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或措施的条件下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私卖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极易因处理不当引发燃烧、爆炸等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治安秩序,警方对此类违法犯罪一经发现必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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