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2021-02-04 09:56

发表于山东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出现债券违约,账面资产负债率约107.41%。2020年2月,西王集团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邹平市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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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2020年2月21日,法院裁定受理西王集团破产和解申请。3月31日法院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4月16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历经55天审理,该案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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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法院在西王集团危机初期,即引导西王集团、邹平市人民政府优选破产程序,制定了“保生产、稳金融、化债券、引战投”方案,借助政府招商平台,为西王集团引进战略投资人。同时引入听证制度,积极促成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职工代表等达成和解的深度共识。疫情期间,法院还深入企业查勘,科学研判社会需求和企业生产能力,许可债务人继续营业,稳定了疫情需求,为促成和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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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西王集团破产和解案,是国内首例依托司法和解程序集中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的案例。西王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2019年因发生债券兑付违约事件而陷入债务危机。西王集团整体负债率不高,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上市公司股市保持稳定,邹平市法院通过破产和解程序成功化解西王风险,对破产和解制度的广泛适用,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正面指导意义。本案获评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2021山东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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