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胜利工友
2021-03-11 13:59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民法典 | 给孩子取名也要依法
来源:胜利工友
民法典,人民之典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规定包含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的每一个细节,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下面跟小编一起去学习
《民法典》小案例第三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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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案例(69)
——给孩子取名也要依法
问:我姓王,可以给娃取名“王者荣耀”吗?
答:一个人的姓名,往往有着独特的寓意,寄托了父母的美好心愿,或者有着时代的烙印。孩子姓什么有规定,对于起名字,《民法典》也有相应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或者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可见,给孩子取名字不是想取啥就取啥,也要依法。“张王李赵遍地刘”,每一个姓氏都记载着一段源远流长的历史。爱玩游戏,想给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可以,前提是孩子的父母或直系长辈等有人姓王。喜爱诗歌赋,给孩子取名“北雁云依”却不行,因为没有“北雁”这个姓氏。
《民法典》小案例(70)
——药店做法是否侵权?
问:王某今年15岁,某药店在宣传其增高产品时,在没有经过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王某的名字印在他们的广告宣传单上,并说明使用了他们的产品3个月增高10厘米。请问,药店是否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和隐私权?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王某是15岁的中学生,是身心健康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药店擅自将王某的姓名、身高公诸于众,可能引起王某的亲朋好友、同学、邻里乡亲的议论与评价,给王某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所以药店不仅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而且也损害了其隐私权。依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素材:职工权益保障室 宗 玮 房 蕾
编辑:王媛媛
监制:马俊松
审核:尉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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