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2021-07-31 11:34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权威发布 | 《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解读(一)
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编者按:中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加强中药材源头管理,促进中药材产地加工和炮制一体化发展,提高我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山东中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制定了《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推进省内中药生产企业将中药材切制过程前移至产地采收的鲜药材。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四部分,共制定三项工作任务,即制定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品种目录、规范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行为、加强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旨在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行为,促进我省中药材优势大品种发展,加强中药材源头管理。在国家药监局出台趁鲜切制相关要求后,我省率先在《意见》中明确了《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目录》和《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南》。
明确趁鲜切制目录
山东是中药材资源大省,有丹参、金银花等众多道地中药材,省药监局结合本省中药材生产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遵循道地药材的传统加工习惯,按照保证质量、利于储存、便于运输的总体要求,以省内有较大规模种植和产地加工传统的优势品种为主,遵循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目录》,包含切片和切段两种规格共计22个品种。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根据省内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情况,及时增补和调整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
规范产地加工行为
中药材加工是影响中药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加工行为是《意见》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为提高我省中药竞争力,《意见》明确了趁鲜切制的加工条件、工艺流程、质量标准、追溯体系建设等因素,着力规范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安全可控。对于工艺流程,《意见》指出,趁鲜切制的工序仅包括净选、切片、干燥、包装,不含有其他炮制工序。加工时应当对工艺流程如实记录,并有完整准确的批生产记录。同时,《意见》通过建立质量标准进一步促进趁鲜切制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提升中药质量,要求趁鲜切制中药材的相关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法定标准要求。此外,《意见》还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明确了趁鲜切制的来源渠道,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全过程纳入追溯体系,保证中药材来源质量可溯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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