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0日讯 记者从12月9日举行的泰山区“扶老助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成立以来,泰山区医保局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努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持续聚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年泰山区医保局荣获全市医疗保障行风评比第一名,今年荣获“山东省第一批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称号。
认真做好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泰山区医保局坚持困难群体“应参尽参”,系统整合、分类落实各项医保优惠政策。其中,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等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一档标准全额补助代缴,个人无需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由财政按一档标准补助代缴,差额部分(110元)由个人缴纳。同时,对经区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困难学生,由财政按一档标准全额给予补助代缴,个人不缴费;对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最高档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671人享受困难群体缴费优惠政策,已争取239万医保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扎实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
作为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行试点单位,按照70元/人/年的筹资标准,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年老、疾病或伤残等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确定25家定点护理机构,并逐一签订协议,其中包含12家医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养老院和5家护理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有58人享受护理险待遇,累计报销126万元,长期护理保险报销金额逐年递增,失能人员护理需求有效满足。
深入探索养老机构医保报销机制
为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及时将省庄镇和邱家店镇敬老院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017年至2020年,两处卫生所共计报销费用21.33万元;对区内泰山慈恩老年颐养中心、泰山医养中心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范围的,均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截至2020年共计拨付医保基金245.73万元,职工医保平均报销率达90.3%,居民医保平均报销率达76.6%。
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泰山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泰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相关要求,强力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截至2021年10月,已实施住院救助1401人次,支出248.35万元;实施门诊救助13921人次,支出45.33万元。救助苯丙酮尿酸症患者56人次,救助支出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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