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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新标准:个人养犬初始登记收费300元/只

来源:齐鲁网

2021-12-14 11:3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4日讯 12月1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贯彻实施《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介绍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上了解到,目前,济南市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登记收费制度。管理服务费用于犬只登记、号牌发放、电子标签植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但是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11月23日,济南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文件济发改成本(2021)344号通知,具体的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调整如下:个人养犬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300元/只,年度登记收费标准为100元/只;单位养犬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700元/只,年度登记收费标准为300元/只;补办犬牌60元/个(电子智能犬牌)。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冯诗惠  报道

来源:齐鲁网

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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