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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 济南市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发布!​历下区全域划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来源:齐鲁网

2021-12-14 11:3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4日讯 12月1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围绕贯彻实施《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介绍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明发布了《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济南市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

历下区:全域划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市中区: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具体为:东至十六里河镇小岭村,西至西绕城高速,南至南绕城高速,北至经一路。

槐荫区:东至经一路以南纬五路以西中光明街,南至刘长山路与市中交汇处,西至玉符河以南以西以及山东省肿瘤医院以北玉珠花园,北至黄河大坝(包括堤坝)。

天桥区:以黄河南岸堤坝为界,堤坝以南地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包括堤坝)。

历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纳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并将华山、唐冶街道办事处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区,其他街道办事处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高新区管委会: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全部为重点管理区域,东起凤凰路、西至大辛河,北跨花园东路至胶济铁路、南至山体(大汉峪)。

长清区:南至苏庄山口(东苏山口-西苏山口-石灰窑)、西至西关村、北至北大沙河、东至104国道(包括大学科技园区)以内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章丘区:北至龙泉路,东至胡山大街,南至经十东路,西至赭山大街以内的区域。

济阳区: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西至澄波湖路;南至新元大街;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平阴县:东至105国道,南至341国道,西至220国道,北至220国道(上述范围不含洪口村、东蛮子村、西蛮子村、孙官村、尹庄村、丁山头村、西三里村、东子顺南村、东子顺北村、前阮二村、安城村、南圣村、北圣村)。

商河县:城区富民路、东环路、温泉路、银河路、滨河路组成的围合区域。

莱芜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

钢城区:磁莱铁路线-西外环-永兴路-黄羊山大街-双泉路-铁流路-新兴路-桃花路-东外环-汶源大街-汶水西路-钢都大街东段-东外环-汶河南大街-朝阳路-南外环-磁莱铁路线以内的闭合区域。

另外,在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养犬,法规适用上有以下不同:

1、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母犬繁殖幼犬的,由养犬人自幼犬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妥善处理,或者送到犬只收容留检场所。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是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除外。

2、济南市重点管理区与一般管理区均实行犬只免疫制度和登记制度(办证),但是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登记收费制度。其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3、重点管理区内不得设立大型犬、烈性犬交易市场。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冯诗惠  报道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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