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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基本平稳 多项工作为基本民生“兜底”

来源:齐鲁网

2022-03-24 18:0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4日讯 3月24日下午5点,山东省2022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举办,介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省发改委结合自身职能,针对性出台了系列价格政策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目前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基本平稳。

发布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栋表示,据3月23日价格监测结果显示,全省55种居民消费品价格保持稳定,其中,特一粉、桶装花生油、17类蔬菜价格较月初基本持平或略有上涨,粳米、7种肉类均价略有下降。

在当前形势下,民生商品是如何保供稳价的,王栋主要介绍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迅速响应,启动应急监测预警。紧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启动重要居民生活消费品和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应急监测,实行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

对建有平价商店、平价专柜的地方,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部署启动平价销售;

对组织货源困难、可能出现断档脱销等情况的零售网点,及时协调组织调剂补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二是提前研判,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为防止出现哄抬物价情形,指导青岛、潍坊、滨州等市及时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市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相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授权各市对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切实保障正常市场秩序以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三是及时出台政策,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停工停产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规定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用电条件限制,并将受理日期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9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暂停用电等业务,减轻企业基本电费负担1700多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张雨  报道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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