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自然资源
2022-07-19 12:00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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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与自然资源密不可分,是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生产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晶产物。自然资源作为生态产品的自然本底和供给主体,为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价值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和空间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供给者和重要管理者。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研究工作。为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形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评定出2021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22个。为宣传推介这些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山东自然资源”公众号将对22个典型案例进行逐一介绍,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参考借鉴。
案例十九
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探索
生态资源价值转换路径案例
案例背景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2013年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山东省森林资源大市,在鲁南苏北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中区位重要。2019年12月,市政府出台《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行办法》,将森林覆盖率、年度造林面积作为考核指标,突出森林覆盖率的基础补偿和森林覆盖率增幅、年度造林面积位次的激励补偿,开展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得偿,搭建生态资源直接交易的平台,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具体做法
(一)坚持生态保护互补,设立市级生态补偿资金池
生态补偿资金数额为县区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每年统筹下达县区。低于全市森林覆盖率的县区,按照每低1个百分点30万元标准计算缴纳生态补偿数额,市财政从收取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中予以适当配套。森林覆盖率数据来源于全省统一开展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调查。市财政先后下达2018—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175亿元,其中县区缴纳967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4500万元。
(二)坚持稳定存量、正向激励,设立基础补偿
高于全市森林覆盖率的县区给予基础补偿,每高1个百分点补偿20万元,肯定其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历史贡献。基础补偿受益的都是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的山区县。沂水县、费县、平邑县和蒙阴县共得到基础补偿3272万元,其中蒙阴县最高1869万元,其次沂水县645万元。
(三)坚持突出增量、奖惩结合,设立激励补偿
对年度森林覆盖率增幅、新造林面积各前十名县区进行激励补偿,数额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池扣除基础补偿的剩余部分,森林覆盖率增幅和新造林面积各占一半。新造林面积数据来源于年度市级造林实绩检查,森林覆盖率增幅为当年度森林覆盖率与上一年度森林覆盖率之差。激励补偿几乎涵盖所有县区,体现奖励增量,激发造林和资源管护的积极性。
(四)坚持专款专用、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各县区须将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廊道绿化、荒山绿化、农田林网、乡村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抚育,不得整合用于其他项目。2020年8月,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出台《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县区围绕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森林生态廊道样板工程、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和乡村绿化美化,组织编制项目。收到补偿资金30日内,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林业局评审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主要成效
各县区围绕增加造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扎实开展造林增绿、资源管护,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增长,进一步筑牢沂蒙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全市有林地面积593.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7年度的21.61%提升到23.49%。
(一)强化造林绿化,提升碳汇增量
据2019年度测算,森林覆盖率每增1%给予激励补偿176.21万元,新造林每增1万亩给予激励补偿129.52万元。有的县区虽然缴纳生态补偿,但是森林覆盖率增幅和年度新造林面积位于前十名而获得激励补偿。2020年度沂南县缴纳生态补偿113万元,但该县森林覆盖率增幅和新造林面积增幅分获激励补偿80万元和140万元,大大激发了该县造林积极性。2021年以来沂南县完成造林2967亩,占年度造林任务的164.83%。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区造林绿化积极性。据统计,2021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7106.8亩,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年度造林任务的222.17%。
2021年8月份沂南县岸堤镇王山峪荒山造林现场前后对比图
沂水县退化林修复后
(二)加快森林抚育提升,增强碳汇能力
2021年以来,平邑、临沭等6个县申报30个项目,涵盖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和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等五类,规划投资2505万元,其中使用市级生态补偿2360万元。各县区还配套出台奖补政策,加强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蒙阴县结合补偿资金,将生态造林工程标准由600元/亩提高到1200元/亩,增加彩叶树种栽植比例,提高造林质效。平邑、费县、蒙阴等县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编制实施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保育工程等5大工程,总投资20.9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35亿元、地方投资5.2亿元、社会资金1.43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用于各项目县的地方配套,促进项目实施。截至2021年底,沂南县超额完成生态脆弱区年度任务;费县、蒙阴、沂南完成物种保护飞防和地面防治141.1万亩,防治日本松干蚧1.1万亩。
(三)提升资源管护能力,减少碳库损失
开展生态补偿极大调动各县区加强资源保护、增强生态安全的积极性。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组织2500多人深入林区排查整改森林火险隐患98条,防火督导935次,紧急充实风力灭火机200台。各县区扎实做好森林督查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工作,对59处自然保护地全面排查整改。全市建立林业、综合执法、公安等多部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实现案件查处率100%,有效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四)探索两山银行,促进乡村绿化,助力乡村振兴
蒙阴县 GEP 核算成果发布会暨“绿色银行”揭牌仪式
平邑、蒙阴、沂水和临沭等县将生态补偿用于古树名木保护、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费县成立“两山银行”,创新推出8大系列金融贷款产品,信贷额度4163万元,其中马庄镇土山后村以一棵千年流苏树抵押贷款230万元,用于流苏树旅游区建设。蒙阴县探索GEP核算及碳汇交易,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初步核算,安康村生态产品总价值近1亿元,单位面积生态产品价值24.26万元/公顷;百泉峪村总价值7千余万元,单位面积生态产品价值29.67万元/公顷。截至目前,临沂市创建国家森林乡村30个、全国生态文化村7个,省级森林乡镇13个、省级森林村居125个,市级森林乡镇79个、市级森林村庄765个。
报送单位:临沂市林业局、临沂市财政局
专家点评
丁萃华,山东省委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
临沂市通过制度设计,为实施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提供了政策支撑。2019年12月,临沂市政府出台《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行办法》,将森林覆盖率、年度造林面积作为考核指标,突出森林覆盖率的基础补偿和森林覆盖率增幅、年度造林面积位次的激励补偿,开展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这种制度设计,提高了各县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提高了临沂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由2017年度的21.61%提升到2020年的23.49%,成绩斐然。
生态产品价值实践探索有突破。费县成立“两山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创新推出8大系列金融贷款产品。蒙阴县探索进行了GEP核算。
这些措施对山东省来说,都是首创。值得加大探索力度,形成在山东推广的经验,助力我省“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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