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6日讯 “我现在人在外地,目前无法返回日照,而且他们在施工过程中给我造成建材损害,我得要求他们赔偿!”声音从高锐法官电话的另一头中传出。
近日,日照市东港法院石臼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2022年3月,原告张某在被告王某承包的工程中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日工资为280元,施工完成后,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原告张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被告王某、王某挂靠的某工程公司、工程发包公司日照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欠劳务费。
承办法官电话联系王某,王某因为疫情无法到庭,其称,张某确实为其提供劳务,但在施工过程中张某造成建材损害,从而拒付劳务费,张某应当对王某进行赔偿。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矛盾十分尖锐,且不能同时到庭进行调解,这也增加了调解的难度。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安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耐心细致地与王某沟通:“你的心情和损失我了解,但是这十几个农民工跟着你干活也很不容易,建材损害在施工过程中也是难免的,张某他们跟着你干活也是基于一份信任……”此外,承办法官高锐又进一步向被告说明拒不支付劳务费的法律后果,为原告释法答疑,同时联系案涉的两家公司了解工程情况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以便更好的调解双方矛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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