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4日讯 4月21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东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实施细则》由东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市政府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网约车辆和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管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戴景鹏:“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运营成本因素合理测算、确定运价,公示计价规则,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结束时,向乘客提供电子或纸质发票。”
对城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约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方面。在东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具有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起不超过2年,购置价格不低于12万元,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非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具备安全行车、行业监管和提供规范服务的设施设备。在东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无重大疾病或职业禁忌症,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戴景鹏:“有意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可根据经营区域,向所在的县区、功能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意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可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细则》通过建立多部门参与和联动的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对网约车从业行为实施线上监管、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失信惩戒。同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行政许可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予以公示,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金则恒:“对巡游车和网约车同样进行规范管理,引导新老业态错位经营、良性竞争。同时,规定网约车不能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车辆档次应好于巡游车,以体现高品质、差异化经营。”
记者 朱晓刚 编辑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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