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2日讯 “泡水车终于退回去了,法院的执行效率就是高!”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专程从外地赶来招远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栾俊葆的手中,激动地连连道谢。
2021年10月,原告王某从被告康某手里以21万的价格购买了被告徐某所有的奥迪轿车一辆,并于当日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2022年7月,原告经专业鉴定发现该车为泡水车及事故车,被告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原告多次协商退车未果,遂诉至招远市人民法院维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康某从事二手车交易,《车辆转让协议》是被告康某以被告徐某名义签订,但未得到被告徐某授权,买卖合同权利义务应由被告康某承担。被告康某在协议备注写明“保证无重大事故、无泡水”,系向原告作出承诺,因涉案车辆确实是泡水车、事故车,原告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并返还购车款的诉求应予支持。故法院判决,原告王某与被告康某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解除;被告康某返还购车款21万元,原告王某将奥迪车退回。案件判决后,被告康某一直拖延不履行义务。今年7月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了解情况。王某向干警们说,此前自己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退车事宜,无奈被执行人一直拖延、消极回应,双方还因此起了冲突,所以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拒绝调解。随后,干警们又联系被执行人康某。康某称,案涉车辆收回后再转卖根本卖不上20多万元,自己吃亏太大,而且目前确实资金周转不开,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能够调解。
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干警们决定帮助双方协商解决。他们多次电话联系家住外地的申请执行人王某,耐心沟通。起初王某心中有气、态度坚决,要求21万元购车款一分都不能少必须全数返还。干警们一边做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一边联系被执行人康某劝其拿出解决诚意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干警们反复组织调解,最终被执行人康某答应积极筹措资金还款,申请执行人王某也同意调解。在执行干警见证下,被执行人康某一次性向法院交付执行款,申请执行人王某协助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就这样,困扰双方的“泡水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招远市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省法院“四项创建”示范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方式,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真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用实实在在的执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招远融媒记者 董春燕 通讯员 薛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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