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发布
2023-11-13 22:46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答记者问|11月底前,山东将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来源:山东发布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
跨部门综合监管是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一项创新性举措,请介绍一下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马海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近年提出的新型监管理念和方式,也是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一项重大部署和制度创新,其核心要义是系统谋划、协同联动、综合施策。
“跨部门”就是监管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不是单一部门。“综合监管”就是整合各方面的监管资源,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部门。跨部门综合监管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来牵头组织实施,确定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是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基础。
2.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中之重,是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新兴领域和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的领域。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他需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领域扩展和延伸。
3.事项。跨部门综合监管是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来实施的,梳理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事项,是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要前提。
4.制度。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能否顺利实施、有效落实,建立有效的制度规则是其中关键。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规则和标准、监管措施等,对有效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5.平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必须依靠信息化,需要建设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来支撑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实现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功能,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保障。
6.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是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的监管方式,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需要明确工作协调机构,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央广网记者:
《实施意见》对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请问2023年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马海军:2022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以“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为抓手,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8个重点民生领域,组织45个县(市、区)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编制形成了“综合监管一件事”事项清单,对8项改革试点创新成果进行了推广,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2023年是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打基础、开新局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施意见》提出,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围绕这一目标,今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好《实施意见》落实工作。《实施意见》对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做好《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组织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组织各省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全面梳理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事项,按事项逐一确定监管职责、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内容。2023年11月底前,要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的制定,并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的规范化。监管事项和要素调整变化后,应当及时进行更新。
三是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分两批组织开展山东试点工作,第一批涉及13个部门19个领域,第二批涉及15个部门9个领域,进行改革攻坚,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及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断优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四是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深入研究论证,积极争取将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完善相关功能,实现数据对接,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阅读量:22.4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