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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共有行政执法主体7643个,持行政执法证人员21.6万余人

来源:济南新闻客户端

2023-11-16 08:49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山东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共有行政执法主体7643个,持行政执法证人员21.6万余人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15日讯 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介绍,目前,全省共有行政执法主体7643个,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21.6万余人,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10669人,严格持证履职、亮证执法。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整体提升。其中,“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建设、“减证便民”改革工作被国务院简报专题推广,司法部多项试点工作安排在山东先行先试。我省10个集体、20名个人获评首届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2018年以来,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

近年来,省司法厅将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与“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清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化管理。

自2018年开始,连续6年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办理政务事项过程中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国家清理情况,及时对山东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今年8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公布《山东省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涵盖35个部门766项证明事项,对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开具单位等进行了规范。

同时,以告知承诺制为突破点,实现“无证明”易办。统一推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组织省直单位编制形成包含29个执法领域、410项证明事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用清单,明确了推行范围,最大限度促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按照相同标准办理。

专门出台文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我省专门出台了包括4个方面10条具体落实措施的《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若干措施》。

为严格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定的职责权限,《若干措施》明确区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原则上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下级行政机关直接适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补充制定。

准确界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裁量权基准不明确、不具体、不全面的问题分别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5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权基准内容进行细化规范,明确具体要求。针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最迫切、难度最大的实际,对基准制定时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全面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若干措施》要求规范基准适用,将裁量权基准嵌入办案系统,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并明确了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处理方式;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部署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突出,成为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推进执法监督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省部署开展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

在全面调研论证基础上,我省在8个市和4个县(区)部署开展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创新探索,为全省推广提供试点经验。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梳理提炼试点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在全省复制推广,努力推动解决涉企突出问题。

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电子证照应用

近年来,省司法厅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联合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

其中,重点搭建了“亮证执法”“亮证(码)核验”“信息免填”“实体证照免提交”4类应用场景,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担、增便利。

探索开展“亮证执法”,依托“山东通”APP和山东执法监督小程序,开发行政执法证件电子亮证功能,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电子亮证”表明执法身份,企业群众“扫码”验证执法身份。探索开展“亮证(码)核验”,依托“爱山东”APP,使用归集到企业群众名下的电子证照,通过当事人出示电子证照、“居民码”“企业码”表明身份或资质,免除随时携带、出示纸质证照材料的麻烦。探索开展“信息免填”,升级改造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系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扫码自动获取企业群众相关数据信息,免去行政执法人员手动录入信息的麻烦。探索开展“实体证照免提交”,持续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相关电子证照合法、可靠、满足原件形式要求,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自动调取并存入行政执法电子案卷,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实体证照。

作者:张静 责任编辑:李欢

来源:济南新闻客户端 编辑:杨凡 审校:单提词 主编:刘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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