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10月25日下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介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安排,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持续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城市更新立法调研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及配套政策文件,适时启动《济南市城市更新工作导则》《济南市城市更新操作流程》等法规政策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更新顶层设计,为有效推进城市更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规政策依据。
突出城市更新重点。济南市坚持为民更新的理念,已实现47万居民“出棚进楼”、约476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焕然一新,2次获得全国前十的国务院督查激励城市。下一步,济南市将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加快出台具有泉城特色的“1+N”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稳慎有序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合推进平急两用设施建设,以高质量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高标准实施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上新街周边片区等历史街区的城市更新,将历史元素与新型业态有机结合,让历史城区“活”起来、“火”起来。
积极做好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济南市于2022年列入省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印发了《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整体工作思路。结合试点进展情况,按照“留、改、拆”的理念,将进一步细化城市更新任务和目标,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管控要求、实施流程等具体事项,探索构建具有特大城市特色的城市更新规划传导机制。
科学运用“城市体检”成果。今年,济南市被列入全国10个、山东唯一的“深化城市体检工作制度机制试点”,目前已对照“61+13”项城市指标进行了全面体检,高质高效完成了试点任务。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作为更新的依据,落实“形成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制定任务清单—定期督导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走出精细化推动城市更新的路径,实现“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四好”建设。
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前期,济南市已举办省内首个城市更新政银企对接暨项目推介会,累计获15家银行授信1318亿元。下一步,将探索成立城市更新基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鼓励央企及各类诚信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壮大市(区)平台资产规模。提高项目包装策划水平,更加注重策划打造更新区域的产业和业态。实现“财政资金”“社会资本”“信贷资金”有机融合,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