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答记者问|截至11月底,山东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8亿元

来源:山东发布

2023-12-22 22:00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答记者问|截至11月底,山东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8亿元

来源:山东发布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情况和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与《标准(2021年版)》相比,《标准》作了哪些调整?调整后整体情况如何?

孙来斌: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对2021年版的标准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总共涉及服务事项62个(部分项目同时涉及“增”“提”“调”),占项目总数的68.9%。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新增服务项目2个。一是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个“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本项为国家标准新增服务项目。即为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目的是为农村妇女享有该项服务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在扶残助残服务部分新增了1个“成人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此项参照国家表述由旧版标准“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项目拆分单列。即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提高服务标准4个。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农村危房改造”4个服务项目。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由710元提高到780元,初中由910元提高到1000元。再比如,“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危房补助由一般不低于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由一般不低于1.8万元提高到2.5万元。

(三)扩大服务对象4个。对照国家标准,山东扩大部分项目服务对象,包括“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就业见习”“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4个服务项目。

(四)规范完善54个服务项目的表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孕产妇健康、基本避孕、生育保险等54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规范完善。

(五)调整10个服务项目牵头负责单位。考虑到省直部门参与工作情况,对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10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调整。

通过调整,《标准》比国家标准多出9个项目。其中,包括山东特色的公共安全方面的4个服务项目,以及增加产前筛查、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艺术进校园等其他5个服务项目。

中宏网记者:

《标准》在“弱有所扶”章节,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保障对象和标准,请问在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方面,山东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保民生、兜底线、暖民心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标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待遇。

一是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制度。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与低保提标联动调整机制,实现补贴标准逐年稳步增长。同时,省民政厅、省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力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落实。

二是持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11月底,残疾人“两项补贴”已惠及58.5万困难残疾人和127.6万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8亿元。目前,山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比2020年底分别提高25%和32.5%。

三是不断拓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重病患者,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27万人享受到扩面政策待遇。

四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帮助其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专人负责督导提醒制度,确保告知提醒到位,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动态管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与残联、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积极落实残疾人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香港商报记者:

在学有所教领域,《标准》主要明确了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标准。请问,山东主要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公平接受教育?

朱传纲: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有所教”和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践行了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全省统筹安排资助资金95.10亿元,惠及学生282.53万人次。

一、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资助政策。2022年山东修订完善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学生资助对象范围;在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范围由原来的建档立卡儿童扩大到事实无人抚养等8类学生群体;在高中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范围增加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二是健全校内资助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在事业收入中提取的校内资助经费,进一步丰富资助项目,将校内资助作为政府资助的有效补充,有效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出台全国首个学生资助服务政府类标准《山东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全面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三个“精准到位”,走在全国前列。一是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到位。将学生学籍信息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特困人群信息全面对接,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精准识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公平公正。二是资助标准确定精准到位。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标准、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指导各地“一地一案”精准核定学生资助标准,努力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三是资助资金发放精准到位。将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全面推行社保卡发放等现代化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跟踪调度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育人成效更加显著。坚持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推动资助帮扶、道德浸润、精神激励、能力拓展有效融合,实现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一是注重加强思想引导。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心理疏导援助机制,组织“爱心传递”系列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强化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引导学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注重加强诚信教育。坚持把诚信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受资助学生遵纪守法、诚信做人。三是注重加强就业帮扶。聚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和资助帮扶,努力提供更多岗位对接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尽快脱困。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持学生发展为中心,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规范管理上求实效,在精准资助上抓落实,全面提升学生资助服务水平,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来源:山东发布 编辑:杨凡 审校:怀初侠 主编:郭常宏

山东发布

阅读量:23.7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