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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丨继续发放消费券!山东新能源汽车下乡今年将组织百场活动

来源:山东发布

2024-01-08 22:00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答记者问丨继续发放消费券!山东新能源汽车下乡今年将组织百场活动

来源:山东发布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记者: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请问省商务厅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规模方面有哪些安排?

郭宏伟: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出台促进居民消费10条政策措施,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持续发放汽车消费券,对汽车展会给予补助,推动二手车自由流通,“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消费市场持续回升。2023年,省市共举办促消费活动769场,参与企业9.8万余家(次),累计发放消费券9.2亿元,拉动消费172亿元。其中,举办汽车促消费活动135场,发放汽车消费券3.4亿元,拉动汽车消费136亿元。2023年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5%,高于全国和主要对标省;其中限额以上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9.9%,高于全国3.7个百分点。

为认真落实《行动计划》,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2024山东新能源汽车百场下乡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拟以“智惠生活 绿动乡村”为主题,集聚各方促销资源,省市县三级联动,全年组织开展百场下乡活动。一是省级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开展16场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活动,在每个市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活动举办地,开展汽车展销、二手车置换、汽车保险金融服务等系列活动,同时发放新能源汽车定向消费券。二是市级新能源汽车展销。指导各市策划举办68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依托县域步行街、重点商圈、商业综合体、公园广场和农村大集,举办汽车展会、车展巡游、“大篷车”进农村等促销活动。三是推动大型车展下沉县乡。支持各市16场主题车展活动设置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专区,集中展示新能源车下乡车型。推动汽车生产流通企业深入县(市、区)开展新能源车展销,组织县乡巡游、政策宣讲、汽车文化、后备箱集市等特色活动。四是开展“云上车展”。推动“线下+云上”结合,支持车企开展“云上”促销、直播售车、网络购车等活动,线上线下联动,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购车需求。

这次活动,省商务厅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级汽车下乡巡展活动,期间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协调金融机构出台汽车信贷支持举措,鼓励车企出台购车优惠措施。整个活动,预计有50个汽车品牌、1800家车企参加,这些车型先进实用,符合农村消费市场需求。

新黄河记者:

交通运输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领域,请问在推广新能源车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安排和部署?

高洪岩:省交通运输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促进交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并在城市公交、出租车、港口等领域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充(换)电站、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有力支撑。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鲁交公路〔2022〕87号),为全省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在对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过程中,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最大限度地为充电站建设提供条件。截至目前,山东省高速公路已有177对服务区(停车区)可提供充电服务,共计建成充电站354座,除个别服务区(停车区)计划近期提升改造外,其余的充电设施已实现全部覆盖。鼓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与新能源车企合作,建成换电站18座。按照“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的部署,积极推进“氢能港口”和“氢能高速”试点任务,全国港口首座加氢站——青岛港前湾港区加氢站投产,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济南东服务区2座高速公路加氢站建成,具备氢能车辆加注服务能力。

二是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以公交领域为重点,结合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加快加氢站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必要的应急保障车辆外,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其中,氢能公交车600余辆,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80%。

三是积极引导新能源出租车及商用车应用。采取试点带动、扩大规模的方式,加大新能源出租车及商用车应用力度。鼓励市、县及交通运输企业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交通强国低碳专项、零碳运输等相关试点,引导新能源车辆使用。截至目前,全省出租车(含网约车)共19万余辆,其中新能源车10万余辆,占比56%。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及更新出租车(含网约车)4.4万辆,其中新能源车3.8万辆,占86.4%。中型以上新能源货车1100余辆,其中电动900多辆,氢能200多辆,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日照、临沂等地,青岛港购置到位了20辆氢能集卡,将于近期投入运行。

四是积极配合推动新能源下乡工作。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的通知》,提出2023年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7000公里的任务目标,实际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8406公里,超额20%,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优化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的使用环境,有力支撑了新能源汽车下乡。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关精神,立足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评估导向。将新能源车辆推广作为对各市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单位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新能源车辆补助政策,提升运输业户使用新能源车辆的积极性。

三是提升新能源配套设施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充电桩等新能源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消除新能源车车主的充电忧虑,让他们放心出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来源:山东发布 编辑:杨凡 审校:姜东响 主编: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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