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答记者问丨2023年山东3.7万余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来源:山东发布

2024-02-06 18:11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答记者问丨2023年山东3.7万余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来源: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数说山东看发展”经济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税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2023年税收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新闻联播记者: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请问税务部门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接下来还有哪些部署?

刘咏:近年来,山东税务系统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低碳产业发展等重点目标,以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和税费支持政策赋能发展活力动力,加快推动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省税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照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采取务实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等绿色税制,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强化正向激励。全省税务部门高效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红利精准落地上持续发力。2023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10.8亿元,对相关产品及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31.15亿元,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5.05亿元,推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对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77.53亿元,促进汽车行业降碳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三是深化税制改革,强化税收监管。一方面,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联合财政、水利等部门在全省推广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系统,实现了以数治税护水,被省政府纳入“数字山东”建设重点推广项目。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环保税、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建立与多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激发企业环保内生动力。2023年,全省征收资源税160.6亿元,引导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征收环境保护税16.25亿元,发挥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作用。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在落实优惠政策、强化税费监管、优化服务举措等方面下功夫,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新黄河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支持科技创新十分重视。同时我们也知道,在税收领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支持创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请介绍一下这个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成效?

刘咏:2023年,国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真金白银的减税红利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更大动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策扶持持续加力。2023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上述两个行业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至120%。同时,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全省税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导,帮助企业及时知晓政策。同时,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开展“政策找人”,分时点、有侧重地实施政策“点对点”推送。此外,拓展电子税务局优惠政策提醒服务功能,对创新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环节予以提示提醒,帮助创新企业及时享受政策。

三是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显而易见。当前,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从2023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情况看,全省有3.7万余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277.95亿元,其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2.4万余户,户数占比近2/3;减免企业所得税225.82亿元,优惠金额占比超八成。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聚焦“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支持科技研发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助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山东省多次提出推动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那么2023年的成绩单中,税收是如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

王立红: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和相关部署要求,聚焦民营企业急难问题和发展期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山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数据显示,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实现税收占到税收总额的64.83%,增加了3.24个百分点,韧性彰显、复苏势头向好。

一是精准落实政策,推动税费红利直达快享。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决扛牢政策落实主责,不折不扣落实惠及民营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为民营企业减负担、增动能提供了积极支持。

二是优化创新服务,增进办税缴费便利提效。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深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通过畅渠道、优服务、建制度、固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依托电子税务局等征纳互动渠道创新实现“预先服”,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未问先服”“想即所得”的服务体验。推行开办事项“套餐式”线上办理,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套餐式”办税服务,依托“税智通”系统实现线上智能的“无感式办理”。2023年,累计为81.78万新办民营纳税人提供一站办理的便利化服务,占全省新办民营纳税人的98.57%。

三是找准涉税需求,帮助困难企业突破难关。深入一线调研、问需、解难,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涉税诉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持续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质效。省税务局建立局领导联系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同时,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纳税信用评价增值应用,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模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来源:山东发布 编辑:杨凡 审校:杨敏 主编:张晓博

山东发布

阅读量:36.2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