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01-11 14:26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内蒙古频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意见》,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介绍,信访代办制是内蒙古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有利于便捷群众反映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是坚持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自治区要求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设立信访代办员,苏木乡镇(街道)代办员一般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组成;嘎查村(社区)代办员一般由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嘎查村(居)委会成员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嘎查村干部等组成。注重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老党员、退休干部、网格员等为信访代办员。信访代办员由苏木乡镇(街道)确定后,报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备案。
信访代办员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依法有序信访;深入群众了解诉求,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代替群众向本级或上一级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反映诉求;主动向信访事项办理部门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关注并及时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报告信访群众动态,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信访群众教育疏导工作。
同时,自治区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代办窗口,安排代办员受理代办事项、开展代办工作。旗县(市、区)部门单位要设立承接信访代办事项的窗口,并明确人员负责接收和办理代办事项。
同时,自治区还明确了信访代办工作实行“受理登记—梳理分流—代替反映—推动办理—即时反馈—办结归档”的流程,逐级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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