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三门
2024-01-16 22:52
发表于浙江
原标题:三门县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定向生)招生实施细则
来源:三门教育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和《台州市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126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三门县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定向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优质普通高中:三门中学。
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以三门县教育局印发的当年度秋季高一年级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分配生(定向生)招生计划
(一)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定向生)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
(二)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以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含校区,下同)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数,按比例确定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定向生)名额,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各校分配生(定向生)指标数四舍五入到整数。
(三)分配办法:
四、分配生(定向生)报名资格
(一)认定条件
1.学籍要求。对2021年秋季入学(九年级)和2022年秋季入学(八年级)的学生,2023年9月30前学籍在该初中学校(校区)并实际在该初中学校(校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定向生)招生;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具备三门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定向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
2.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应达到1A2B及以上。
(二)认定流程
1.学校审查。各初中学校应当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复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通过的学生获得分配生(定向生)资格,审定结果报台州市教育局。
五、分配生(定向生)录取办法
(一)分配生(定向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依据中考成绩录取。在符合条件的分配生(定向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完为止。
(二)分配生(定向生)录取不限定排名位次,原则上不划定录取基准分数线。分配到校的名额总量录取率95%。后5%的录取名额实行按中考成绩由低分到高分进行淘汰。如某初中学校被淘汰录取人数为0人时,则保留本初中学校中考成绩最高分1名考生。
(三)录取各校分配生(定向生)最后一名时,如遇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语、数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语文成绩分数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分配生(定向生)录取后剩余名额,纳入普通高中统招计划。
(五)分配生(定向生)招生录取的批次安排在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的提前批、特招生批后的第三批次,在统招生批前。已录取的分配生(定向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
六、其他要求
1.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后如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三门县招生办。
三门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三门学生家长们
如果您对招生实施细则有疑问
欢迎在文末评论区留言反馈
届时,小掌将统一收集问题
反馈给县教育局
并邀请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帮大家答疑解惑
来源:三门教育
编辑:陈艳萍
校对:秦旦娟
责编:陈玲玲
监制:陈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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