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新闻客户端
2024-03-20 08:21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山东提升要素保障和不动产登记服务 “带押过户”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扩展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资料图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范俐鑫)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力塑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山东提升要素保障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情况。
■山东用地审批时间比全国平均少7天以上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要求,强化政策创新,深化流程再造,着力改善服务,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其中,政策创新方面,制定23项政策措施,实行不限数量用地指标预支、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激励等一批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偿或者记账的方式,对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林地定额等调剂余缺,促进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流程再造方面,开发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建设用地审批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互通共享和实时监管,用地审批时间比全国平均少7天以上。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企业由“找地”“等地”变为按需求“选地”,拿地即可开工。持续深化“多证合一”“多评合一”改革,将合并的论证事项由3个拓展到8个,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省20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加强测绘全生命周期管理,审批效率提高50%左右,测绘企业工作时间平均缩短30%-50%,生产成本降低30%以上。
便民利企方面,打造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80余个高频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支撑部分不动产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目前,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办率近85%,个人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率均达90%以上。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办证”,在全国率先探索“带押过户”,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与税费缴纳、水电气热协同过户等服务“多事联办”,一次申请即可享受集成服务。省自然资源厅还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合力推进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惠及139万户群众。
据介绍,我省按照“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能压减的压减”原则,在全国率先推行“多证合一、多评合一”等改革,大幅提高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已累计为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等344个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了“多评合一”综合论证。
■今年1-2月审批用地3.58万亩,同比增长52.3%
省自然资源厅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其中,包括全面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围绕要素保障、占补平衡政策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矿业权出让和交易监管等,再制定一批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各级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同时,持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杜绝钻政策空子、打法律法规“擦边球”等行为,更好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打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再提速再提效。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不限数量的新增用地指标预支、新增用地统筹等保障政策和措施。省自然资源厅强化创新、狠抓服务、提高效能,保障合法合规的项目落地。其中,用地方面,继续实施不限数量用地指标预支,保障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的招引项目用地需求;对省重大项目、重点外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新增用地继续由省级指标统筹保障。用林方面,省市两级统筹、应保尽保,优先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海方面,对符合国家要求可新增围填海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争早日获批;同时,加快盘活历史围填海存量资源,保证合规项目落地。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提请省政府在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清单中设立了不限数量的新增用地指标预支政策,即在国家明确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拿地即开工建设的各类项目,均可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新增用地需求,预支数量不作限制,年底前按照国家确定的规则统一核算。通过预支政策,今年1-2月我省审批用地3.58万亩,同比增长52.3%,有力保障了项目新增用地需求。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探索建立了省市县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的机制。对省重大项目、重点外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等投资额度和用地规模都较大的省级重点项目,由省级全额保障新增用地指标。尤其是去年,国家首次向各省下达了一定数量的基础指标由省级统筹使用,市县核补的指标全部由自己支配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市县的保障能力。通过分级分类保障机制,实现了合法合规项目应保尽保,没有一个因为用地指标影响落地。今年将继续延续这一做法,并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基础指标数量,进一步优化省级统筹保障的范围。
■3种渠道可实现“交房即办证”
“交房即办证”,即交房就达到办证条件,购房人随时可办证,这是不动产登记领域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之举。据介绍,符合登记条件的交房项目,有3种渠道可实现“交房即办证”。一是交房前,企业将交房信息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在交房现场受理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办理登记,实现一次申请即可享受集成服务。二是购房人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申请、网上缴纳费税、网上领取电子证书或约定邮寄证书。三是根据办证需求,可随时持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就近不动产登记大厅办证。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已抵押不动产在申请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主要是在存量房交易之间开展。买卖双方既可以选择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也可以选择跨行办理。
全省各地在全面推广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同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扩展。目前,全省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9600多件,涉及卖方抵押贷款140多亿元。全省可以办理“带押过户”的银行网点已达860家,相关名录已在各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公示,“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实行动态更新,方便企业群众选择。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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