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水利
2024-03-22 23:11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解读《山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
来源:山东水利
日前,省水利厅印发了《山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鲁水资字〔2024〕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水利部于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30号)。通知要求,各省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形成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水位控制及地下水管理指标等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成果,由流域管理机构复核、技术支撑单位水利部水规总院技术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实施,报水利部部备案。
2020年11月,我省完成了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初步工作成果。经相关流域机构、水规总院多轮复核并修改完善,2023年10月,我省工作成果通过了水规总院组织的技术审查。2024年1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审查意见,基本同意我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成果。2024年2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山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
二、主要内容
《山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包含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及地下水管理指标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全省2025年、2030年地下水取水总量分别控制在90.29亿立方米、90.18亿立方米以内,均为浅层地下水开采量。深层承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第二部分是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提出了全省2025年149个浅层地下水工作单元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和39个深层承压水工作单元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
第三部分是地下水管理指标。以地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提出了各设区的市2025年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地下水监测井密度和灌溉用机井密度等地下水管理指标。
(一)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是指有计量设施(包括直接计量或采取“以电折水”等间接计量方式)的地下水取用水量占地下水取用水总量的比例。按农业和非农业城镇及工业用水,分别确定2025年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指标。
(二)地下水监测井密度。地下水监测井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根据《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试行)》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要求,确定各市2025年地下水监测井密度指标。
(三)灌溉用机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灌溉用机井的数量。根据《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试行)》及《机井技术规范》(GB/T 50625),确定各市2025年灌溉用机井密度指标。
三、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不动摇,构建取用水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和超采治理。
一是加强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用水统计调查规范化水平。针对黄河水资源超载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的规模以上机电井计量率偏低的问题,加强“以电折水”取水样本井、“以电控水”取水井计量设施建设,为科学统计地下水取用水量提供基础依据。
二是加强地下水取水许可延续和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将依法计量取水作为取水许可延续和审批的必要条件,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约束。
三是实施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加大长江水消纳力度。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于同时具备引江引黄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定价机制,推动实现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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