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说过有政策,没想到还真让我们赶上了。”蒋先生高兴地说到。
4月1日上午九点,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进行“试管婴儿”助孕诊疗的蒋先生和王女士,实现“试管婴儿”相关治疗费用省医保报销,成为省妇幼保健院第一例受益者。蒋先生和王女士也成为山东省第一批辅助生殖类新纳入医保支付后的受益者。王女士是省医保,因双侧输卵管梗阻在省妇幼生殖中心进行“试管婴儿”助孕,4月1日当天手术治疗费用9千余元,医保支付5千余元。接下来胚胎移植等相关治疗中,王女士还将享受医保支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其中有11个项目新纳入医保支付,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治疗性辅助生殖费用限门诊支付,支付待遇参照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将“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纳入济南市门诊慢特病范围,按照Ⅱ类病种管理,认定标准按省统一标准执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每项目每人支付次数限2次。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相关耗材、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15000元,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5000元。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对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文中“蒋先生”“王女士”均为化名)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