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5日讯 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并正式实施该项政策以来。不少市民通过12329、12345电话咨询,或者到受托银行现场咨询。
据了解,“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德州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将本人已经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商业贷款,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额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包括“带押转贷”和“先还后贷”两种方式。
“商转公”贷款须满足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全部偿还商业贷款、借款申请人银行账户状态显示正常、信用报告两年内无连续3次(不含)或无累计超过6次(不含)不良记录、原商贷所购房屋用途须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等条件。
“商转公”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按照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贷款政策核准且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保留贷款金额以万为单位的整数,差额部分由借款申请人自行补齐。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德州台 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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