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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 · 科普站 | 安全有效合理吃药膳

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2024-03-06 19:49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药物警戒 · 科普站 | 安全有效合理吃药膳

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药物警戒 · 科普站

安全有效合理吃药膳

药膳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将中药与食物进行合理组合,采用传统和现代的科学加工技术进行制作而成的色香味俱全、形神兼备、功效独特的药膳食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生理念得到普及和重视,药膳发展前景广阔。中国传统的药膳绝不是食物与中药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中医辨证理论指导下优化配膳,由中药、食物和调料三者精制而成的一种既有药物功效,又有食品美味,用以防病治病、强身益寿的特殊食品,同时也要知道,随意进膳当心隐患,药膳宜在中医师、营养师或中药师指导下食用。

“药食同源”在中华民族饮食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伴随着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视,药膳食疗逐步走入大众视野。药膳中的五味对应五行和五脏,为酸入肝属木,苦入心属火,甘入脾属土,辛入肺属金,咸入肾属水,必须遵循“辨证施膳”原则。“饮食有节”是中医养生重要的保健原则,药膳食疗同样应安全有效,不应滥用错用。我国药膳食疗学历史悠久,早在商代伊尹撰写的《汤液经》就包含了药膳食疗内容。正如名医张锡纯在《医学衷中参西录》中所说“食疗病人服之,不但疗病,并可充饥,不但充饥,更可适口,用之对症,病自渐愈,即不对症,亦无他患。”药膳配伍同中药一样,也需要处理好单行、相需、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相忌的配伍原则。药膳涉及面广,不仅要遵循中医药“理、法、方、药”的原理进行研究,而且要结合现代食品烹饪理论进行加工。

目前,卫生健康委公布的药食两用中药106种,在医院药房、社会药店以及超市店铺购买非常方便,导致药膳食用存在滥用错用现象。尽管中医要求“辨证施治、对症下药”,但现在药膳食疗在辨证施治方面还欠缺相关指导。中医治疗保健原则是:清、调、补,“是药三分毒”,曾经出现过有人过食、长食黄芪出现水肿现象。任何中药都有其性味、归经、主治和用量禁忌,如果不讲寒热虚实,不辨体质盛衰,不论是否有慢性疾病,对任何药膳一概机械化食之,岂非自寻不测?药膳作为祖国医学的瑰宝,数千年来一直深受人们的青睐,人们应在掌握药膳配伍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季节、气候和地域的不同、身体条件、病情等对症食之,才能真正达到治疗健身的目的。

药膳中常遵循的配伍禁忌有以下几方面: 

一、中药配伍禁忌  

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而中药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中国传统医学对药膳应用有严格的禁忌,因此,药膳的中药配伍禁忌,也应遵循“十八反”和“十九畏”等。

二、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

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总结,后人多遵从于此。一般用发汗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中药禁油腻,消肿理气中药禁豆类,止咳平喘中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等。《中国药膳大辞典》中7000多首药膳方11首方均有配伍禁忌。根据彭铭泉国家“八五” 重点图书《中国药膳大典》配伍禁忌部分,列出配伍禁忌中的配伍对,如表1所示。

表1  药膳食疗的配伍禁忌的配伍对

蔺爽《祛湿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指出归纳不宜与祛湿剂中高频药物配伍使用的食物。见表2。

表2 不宜与祛湿剂中高频中药配伍使用食物

三、食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诸如猪血忌黄豆等,倘若应用这些禁忌能使人气滞、生风、生疮、发病等。

四、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常见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如:水肿忌盐等。另一类是指某类病忌某种食物。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等。这些情形在药膳应用中均可作为参考。 

总而言之,建议在药膳应用中四因施膳:因人施膳、因地施膳、因时施膳、 因证施膳。临床上疾病的辨证治疗分为“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也可借鉴,药膳既然与“药”字沾边,因此在药膳的应用中要遵循“辨证施膳”和“辨体施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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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编辑:杨凡 审校:李晓 主编:张倩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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