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省安委会要求,全面推动建立《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
推动建立“两个清单”,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实需要,是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的重要制度措施。推动建立“两个清单”,能够为各级有关部门实施精准执法、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照单明责、照单履责的操作指南,对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具有重要的规范性、指引性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两个清单”的重要意义,把建立“两个清单”作为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突出把握清单的核心内容,明确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准确把握清单范围。国务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建立“两个清单”的根本依据。对标准涉及的所有重大事故隐患事项,省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部细化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相关行业企业要逐一细化建立重点排查事项清单,推动判定标准实现清单化管理。
对标梳理清单事项。为指导推动建立“两个清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了《工贸企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部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省有关部门、单位要参考模板,研究制定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依法推进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执法。相关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针对企业可能涉及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梳理涉及车间、涉及工艺、涉及岗位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责任人员、处理措施、排查依据等内容,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有制度、有措施,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省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情况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清单的检查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相关企业还要根据从业人员、生产装置、工艺技术变更以及建设项目新改扩情况,组织对清单进行及时修订,确保清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推动清单落地实施。要充分发挥好清单作用,规范和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有关部门、单位要依照清单,对企业可能涉及到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督促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实施精准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并确保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安全;难以保证安全的,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直至完成整改排除。各有关企业要针对每个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明确具体排查周期和责任人员,有力有序开展隐患排查并如实记录;要组织车间、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隐患排查相关法律规定,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