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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明法兴企”案例,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07-15 15:00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推出“明法兴企”案例,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

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依法治理效果,努力为公民、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法学会推出首批“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成果。

图为佛山市高明区法学会“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成果交流会现场。

自2023年建设“明法兴企”平台以来,佛山市高明区法学会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优势,积极推动法学研究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并在今年初启动“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与高明区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两项涉企法学研究工作。其中,本次推出的“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成果是在区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涉企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通过比较研究进行筛选,再分类指导45名案例编写人员围绕筛选后的案例开展深入研究,重点发掘这些案例对于全区广大企业的指导、借鉴意义以及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经过市、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常务理事会成员和企业会员代表共同评审,最终形成优秀案例研究成果17个,特色案例研究成果16个,将用于区内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本次高明区法学会“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成果,案例来源均为高明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仲裁、公证和调解等机构2022年以来所办结的真实案件,案件的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通过对本地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和宣传引导,更好地激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学法、守法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合规发展的竞争力。例如,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广东某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他人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成都某公司因在经营活动中将一名股东私人账户用于公司经营,被法院依法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规判令由该股东对公司2000余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对很多正在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为了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让企业家敢闯、敢干、敢投,在高明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区法学会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努力建设“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法治人才队伍,确保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完整准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本次案例法学研究工作,由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中担任政法机关领导职务的成员带头,理事会中一线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执业律师为骨干,会员中从事仲裁员、公证员、调解员、行政执法员、行政复议员、法制审核员以及企业法务人员等基层各类法律职业岗位的群体共同参与。通过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所办案件开展比较研究,推动把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要求全面落地落实。

近年来,高明区委坚持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作为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高明区法学会深度参与全周期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本次案例法学研究涵盖企业登记注册、安全生产、商事交易、知识产权、劳动关系、交通运输、税务和增资扩产等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系统性、体系化案例研究,助力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当前党委政府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助力执法司法部门优化涉企执法司法工作举措,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图为佛山市高明区法学会“明法兴企”案例法学研究成果汇编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杨凡 审校:姜东响 主编:刘骏

广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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