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4-07-27 14:05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滨州实验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通知!
来源:滨州实验微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做好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校本部:黄河十二路以南,黄河四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东,新立河西路以西已备案小区。
南校区: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东,新立河西路以西已备案小区以及吾悦华府已备案楼栋。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七年级招收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常住居民。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为常住户籍且与房产一致,此房产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途住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购买二手住房的,须过户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注:同一住房只能同时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入学。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到我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服务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房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居住证与房产一致。注:同一住房只能同时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入学。
3.结核病筛查。今年所有新生须进行结核病筛查并打印《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该表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学校存入学生健康档案。结核病入学筛查时间及流程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5日。
(二)报名方式:
1.手机报名。请家长在以上时间内利用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在首页左上角下拉菜单选“滨州市”,在首页“热门服务”下点“教育报名”进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选择“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或“初中新生入学报名”进行正式报名,根据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
2.电脑报名。家长也可使用电脑登录“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平台网址如下:“https://bzywjy.com/#/index”,报名流程同手机报名。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房产材料。在平台上传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合同带有时间、所有人、小区名称及位置、面积、房产用途、签字盖章等主要页面。
(二)户口或居住证材料。在平台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入学儿童页,房主和户主不一致的,还需上传结婚证照片或孩子出生证照片。以进城务工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上传近两年全家居住证照片。
1.结核病筛查流程。7月15 日-8月25 日在微信中搜索“健康滨州”公众号并关注,在“入学筛查”栏目完成线上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检测检查,直至系统提示:全部筛查已完成。筛查内容:(一)小学一年级新生: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筛查。(二)初中七年级新生:肺结核可疑症状、密切接触史的问诊筛查和 TST 检测。有 TST 检测禁忌症的学生,可采用 IGRA 替代。筛查过程中如需填写学校信息,请分别填“滨州实验学校”或“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如需填写班级信息,中小学新生统一填写“ 2024 级1班”。请您认真阅读、慎重填报,没有按要求完成规范筛查的暂缓入校。筛查合格后,持《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筛查系统下载)和《入学通知书》(报名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可收到电子版,自行打印使用)方可正常报到入学。如筛查诊断为结核病患者,请暂不要到校报到。
2.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543-3180326。请在招生期间或工作日内的以下时间段拨打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该通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滨州实验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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