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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来源:综合广播

2024-07-03 11:3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日讯 (山东台综合广播 孙昊南)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社会监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的重要举措。7月2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填补了山东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空白,标志着山东安全生产举报各项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共25条,主要规范了举报权利、举报渠道和举报方式;理顺了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举报的接办和受理;明确了举报事项核查和处置的基本要求,还对举报奖励、企业内部举报制度以及公职人员泄露举报内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据了解,自2022年以来,山东通过举报消除事故隐患近3万件、查处违法行为3.7万次。但是,由于受到高额奖励的诱惑,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等滥用举报权利的现象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监管部门收到举报后的受理、核查以及奖励工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办法》的出台,补充细化和完善了新安全生产法和山东条例的规定,对安全生产举报以及有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将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综合广播 编辑:孙昊南 责编:赵国伟 主编:李献刚

综合广播

作者:孙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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