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北卫生健康
2024-07-08 17:16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政策问答
来源: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
一、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要求什么条件?
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主要适用于两类人群,一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二是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分别应同时具有如下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
1.在山东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已签订《中医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有指导老师带教的医疗机构出具同意的意见函;
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山东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山东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如何报名?报名时间有何要求?
答:师资人员网上备案和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均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系统在线”模块,进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
拟担任考核申请人的师资人员(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指导医师)务必于7月10日至7月16日提交申请,考核申请人务必于7月18日至7月31日注册并提交申请,截止日期后,系统将关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经师资人员及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线上审核同意的考核申请人,须从系统导出报名材料并完善相关信息,携带相关资料到申请报名的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区市通知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核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申请。推荐医师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不受理报名申请,不受理跨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一经上交概不退回。
三、应向户口所在地还是向实践地提交申请?曾在多地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应该向哪里申请?
答:考核申请人应向跟师地或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提交考核申请,曾在多地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应向最近满1年实践地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提交考核申请。
四、考核申请人可以申报治疗几种疾病?可以申请哪些技术方法?
答:考核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申报1种疾病,疾病名称参考国标《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三级病名。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类;其中使用外治技术可以选择1-5种,外治技术名称参考《中医药技术目录》。考核申请人提交的回顾性病案等资料应与申报疾病和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一致。
五、师承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分别要求什么条件?
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目前仍在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且申请人与指导老师的专业方向一致。
推荐医师应当为长期在我省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熟悉被推荐者诊疗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每名推荐医师同时推荐的人员不超过四名。
六、有没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复习资料和培训?
答:《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为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编造中医医术专长、伪造申请材料、代办推荐证明,不得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多次发表声明,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及师承出师考核培训班。禁止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承担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纳入考核专家库的专家参与相关培训或考前辅导,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培训教材或资料。请广大考核申请人注意识别此类信息,远离不法中介培训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七、对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有何处罚?
答: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的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处罚;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发证部门撤销并收回《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山东省外其他省市跟师学习或推荐老师是山东省外其他省市的,可以在青岛市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吗?
答:不可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要在山东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应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山东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山东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
推荐医师应当为长期在山东省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熟悉被推荐者诊疗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九、之前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吗?
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实施前在我省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在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同时,继续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卫生部第52号令),保留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原渠道不变。
十、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后就可以行医了吗?执业范围有限制吗?
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要求参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执行,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可以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注册的执业范围是按照考核专家认定的考核结论确定执业范围,包括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例的范围,不得超出考核范围进行注册和执业。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只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中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可以进行修改吗?
答:《师资人员系统操作指南》和《考核申请人系统操作指南》可在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资讯中心”“下载专区”中下载,请师资人员和考核申请人认真阅读,准确选择身份类别,仔细填报申报信息。
身份证号码一经注册不可修改,考核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请及时联系相关推荐医师、指导老师进行审核。在师资审核前,如需修改网报信息(身份证号码除外),应由推荐医师或指导老师点击“审核不同意”、填写原因后退回申请,更改后务必在网报期间再次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考核申请人网报提交申请,经相关所有推荐医师、指导老师点击“审核同意”后,信息将无法更改。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为准。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联系。
联系电话:68620356
内容来源: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
图文编辑: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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