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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法庭“搬进”村委会 二十余年纠纷终得解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09-10 18:18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内蒙古赤峰:法庭“搬进”村委会 二十余年纠纷终得解

来源: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盛夏,内蒙古赤峰的酷暑如火,在翁牛特旗的一个乡村村委会,一场意义深远的法庭调查正紧张有序的开展。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的邹海庚法官,正全力以赴处理一起困扰村委会与村民多年、错综复杂的纠纷案件,力求为这片土地带来公正与和平。

案情介绍

这起纠纷的根源可追溯至二十余年前,当事人吕某与村委会因一系列工程问题争执不休,官司缠绵多年,关系愈发僵化。为了揭开真相的面纱,彻底化解这一长期存在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深入实地,探寻纠纷的根源。

自1995年至2005年,吕某为嘎查委员会进行了多项建设工程施工。然而,由于时间跨度长、结算不及时、40多项零活无书面合同、施工资料与账目不完善等多重原因,双方在工程量、结算方式及工程款等问题上产生了巨大的争议。自2012年起,双方多次诉讼、控告,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更为复杂的是,由于这起纠纷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村委会一方的村民代表意见也存在严重分歧,矛盾异常激烈。

化讼止争

面对如此棘手的案件,承办法官理清案件脉络后,决定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及部分村民代表一同前往现场,对40多项工程量进行一一核实。她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释法明理,将争议焦点缩小至无合同工程价款的认定方面,并进行细致的调解工作。在调查询问环节,承办法官逐一核实争议事实,记录意见,总结归纳,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耐心。

在高温酷暑下,承办法官手持卷宗,不惧崎岖山路,与当事人奔走在各个现场。她的辛勤付出和真诚态度渐渐平息了当事人原本激动的情绪。当大家情绪平和后,村民代表针对法律问题提出了诸多疑问,法官都一一耐心解答,用专业知识为他们解惑。

承办法官办案不拘泥于形式,通过实地调查与多次沟通,找到了纠纷的关键因素。她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平等与尊重,降低了各方的损失。最终,这起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矛盾得到了彻底的化解。在赤峰中院第二审判庭,曾经争执多年的“老兄弟”握手言和,感慨万分。他们表示,通过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更重拾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友谊。

事后,双方当事人特意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他们对法官的认可与谢意,更证明了司法工作的温度、深度与力度。它象征着司法公正的力量,也彰显了法官为民解忧、公正司法的崇高精神。

司法为民并非空洞的口号,它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高悬的法徽照亮着法律工作者前行的道路,也激励着他们不断追求公正与和平。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力量与温情,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裁决,更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只要心中有正义,路途自会明亮”承办法官说。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杨凡 审校:单提词 主编:田进

内蒙古新闻

作者:邹海庚 衡蕴安 关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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