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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10-24 14:18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吉林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吉林频道

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10月15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补贴标准”的三档补贴调整为四档补贴。

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6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

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1000元。

《实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杨凡 审校:姜东响 主编:郭常宏

吉林新闻

作者:刘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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